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7-16 14:22 的文章
7月起我县养老保险费缴费政策有调整
近日,记者从县人社部门了解到,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调整2019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被征地农民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均有调整。其中,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调整最大。
根据文件,从今年7月起,我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新调整,缴费标准设置五档。而在过去,只设置了最低和最高缴费限制,参保人可以在最低和最高之间任意选择。这一政策的改变,意味着这部分人员今后缴费更加灵活。
具体说,从7月起,我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置五档,分别为:第一档600元/月、第二档800元/月、第三档1000元/月、第四档2000元/月、第五档2990元/月。选择原最低档550元/月和721.08元/月的参保人员,本次调整后将分别对应第一档600元/月和第二档800元/月;如参保人员需选择另外缴费档次,请在7月1日至7月25日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便民服务中心内)或嘉善县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缴费变更手续。参保群众如有疑问可咨询各镇(街道)人力社保部门。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企业经办人也要在7月1日至25日间,到我县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本单位参保职工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