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改革政策来了!
据介绍,此次改革将通过3到5年的时间,完成职称各系列、专业、层级的布局调整任务,建立符合不同人才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
为避免职称评审时“一把尺子量到底”,本次职称制度改革系统地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业绩权重,实现“干什么、评什么”,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动力和积极性,使“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自选代表成果替代论文
《意见》明确,将彻底解决过去职称论文“一刀切”的问题,将职称评审“唯论文”改为“菜单式”,让人才做“多选题”。在职称评审中,将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选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评审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质量。通过改革,让人才深耕专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中。
除论文、论著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专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业绩报告、工作总结等。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教育教学、卫生技术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精品课程、教学课例、疑难病案等。文化艺术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戏剧作品、工艺作品等。
新增4类人才申报渠道
此次改革还进一步打破了国籍、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除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单位人才外,新开通了优秀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
此次职称制度改革又进一步扩大了职称自主评审范围,除市属高校外,继续向条件成熟的科研机构、新型智库、新型研发机构,如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院等,下放职称评价自主权。
重点解决人才使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对评上职称的人才,用人单位可合理聘用;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没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低聘、不聘直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