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7-14 21:25 的文章

多地出台政策鼓励生二孩 须有长期制度性安排

多地出台政策鼓励生二孩 须有长期制度性安排

  人民视觉

  今年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第三年。2017年以来,不少地方出台实施全面两孩的配套政策,除了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措施,还有补贴和奖励,如分娩补贴、奶粉补贴、产假福利、弹性工作制等,有些地方还给予现金补贴。各地出台这些措施与我国当前的人口形势有何关系?效果如何?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多地出台政策鼓励生育二孩

  育龄妇女逐年减少,少子化老龄化程度加重;鼓励人们按政策生育,是非常好的开端,有利于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最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出台,提出“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减轻生养子女负担”,“鼓励雇主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

  湖北省咸宁市出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产假延长至6个月,配偶陪护假延长至1个月,其间工资奖金照发;推行弹性工作制度;每位补助300元用于孕期保健服务。

  此前,已有不少地方出台类似措施。如新疆石河子市对生育二孩家庭进行分娩补助,对0—3岁二孩家庭给予适量奶粉补贴;湖北仙桃市生育二孩家庭可获1200元补助;天津市对符合二孩政策的职工增加30天生育津贴;湖北省宜昌市按照“限额内报销办法”,对合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对象,以县市区为单位,落实住院分娩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城区按每例2500元标准,并适时调整。

  记者注意到,这些地方出台类似措施的背后,与人口形势密切相关。以辽宁为例,《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显示,该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为20.6%;0—14岁人口占比为10.4%。2015年辽宁省人口总和生育率仅为0.9,远低于人口世代稳定更替的2.1水平。此外,老龄化程度较深,老年人口抚养负担沉重。根据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辽宁省2016年老年人口抚养比达到17.37%,高于全国的14.96%。全省人口总数连续3年下降,也是全国3个人口负增长省区之一。

  从全国来看,人口形势面对的挑战也不少。少子化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60岁以上人口超过2.4亿人,0—15岁占比仅为17.8%,总和生育率持续低位徘徊,劳动人口占比逐年下降。2017年出生人口为1723万人,比2016年少63万人,其中二孩占比超过50%,而一孩占比在下降。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这主要是因为育龄妇女逐渐减少。‘十三五’时期,20至34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每年减少约280万人,‘十四五’时期每年预计减少580万人左右,再加上这部分人群以生育意愿低的90后为主,造成一孩出生人数减少。”

  他认为,“生孩子看似是一个家庭的私事,但人口数量、质量却关系国家的长远发展,是一个国家的大事。地方出台配套措施,鼓励人们按政策生育,这是非常好的开端,有利于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帮助和支持有生育意愿的主体生育人群

  尊重生育意愿,帮助他们解决好事业与生育之间的冲突,调整相关公共政策,将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

  “当前我们要做的是聚焦有生育意愿的人群,创造有利于生育的友好环境,帮助和支持他们将生育意愿真正落实为实际行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郑真真说。

  郑真真长期关注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在一些地区开展长期跟踪调研。她发现,个人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受到很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能力、年龄、生育偏好等。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一部分60后、70后虽然有意愿,但年龄偏大,80后、90后成为最大的生育潜力释放人群。但是80后正处于人生中最忙的阶段,事业面临升职压力,在家庭里要带孩子忙升学,还要赡养夫妻双方老人。要事业还是要育儿,成为不少80后家庭的一道难题。而很多90后认为生育是私人的事情,对生育政策大多持不理会的态度。“对于这部分人群,首先必须尊重他们的生育意愿,其次应帮助他们解决好事业与生育之间的冲突,调整相关公共政策,将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

  郑真真认为,与生育相关的公共政策主要是满足家庭对生育的需求,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托儿和学前教育以及社区建设等。同时,有必要从家庭和妇女的角度来重新审视、定位、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公共政策,支持妇女在承担生育重任时兼顾个人事业发展,形成尊重生育、对育儿友好、支持妇女平衡生育和事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