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6-26 14:53 的文章

太原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出台 你关心的热点问题

  ●问: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原则是什么?

  答:原则有四个。

  公平普惠原则。将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属地管理原则。坚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免试就近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问: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什么变化吗?

  答:有几个政策微调。

  小学公民办同步招生。均安排在7月1日至7日报名登记,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如选民办学校,只能报一所。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今年我市在控辍保学、学籍管理、违规招生等方面提出了更明确要求。

  小学报名登记方式改变。今年所有小学的适龄儿童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小学入学要通过太原市智能门户网站“我的太原”云平台进行报名登记。

  ●问:本市小学如何招生?

  答: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市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登记。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学校之间择校。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符的适龄儿童,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其审批设立部门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电脑随机派位比例将逐年提高。

  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问:本市初中如何招生?

  答: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问: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的具体时间是否已经确定?是什么时候?

  答:已经确定。

  小学招生入学时间:

  7月1日—7日: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登记。

  7月10日—17日:公办小学组织小学入学材料审核工作。

  7月10日—11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7月12日—13日:民办小学组织自主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7月16日—17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小学未录取适龄儿童进行统筹安排。

  7月27日:全市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27日或8月26日: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均衡编班、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初中招生入学时间:

  7月25日:公布县(市、区)小升初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8月1日—5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8月6日—18日:各县(市、区)组织完成公办初中入学工作,民办初中学校完成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工作。

  8月19日—20日:各县(市、区)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及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审核工作。

  8月23日:全市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统一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参加中小学衔接教育。

  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问:如果中小学招生时发生了违规行为,教育部门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