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上海市消防局在应急管理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主要承担本市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防火监督等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安居乐业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消防救援工作是一项崇高而永恒的职业,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消防员倍受人民群众的尊敬。我局将全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职业发展空间,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为便于报考人员了解招聘和工作相关政策,现提供政策问答如下,请大家阅知。
1、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的工作地点是哪里?实行怎样的工休模式?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正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个月的岗前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集中休假;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支队下属的消防救援站工作,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队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实行每季度20天集中轮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2、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怎样的工作待遇?
答:我局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补充)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如何?
答:试用期内,战斗员每月工资薪金不少于6700元,执勤车驾驶员每月工资薪金不少于5800元;转正后,战斗员、水域救援员每年工资薪金不少于10万元,执勤车驾驶员每年工资薪金不少于9万元,以上“工资薪金”都包含个人缴金部分。工资薪金将按增资计划递增,并根据队员任职年限、技术等级、行政职务等逐步提升。另外,我局为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增设一线执勤奖(合同期满奖),第一期劳动合同期满奖励1.8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期满奖励3万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每年奖励6000元。
4、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公示等环节被录取后,由上海市消防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第一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第二期5年,第三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各区消防支队的地址和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各区消防支队,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序号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1
浦东新区消防支队
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021-22047116
2
黄浦区消防支队
黄浦区河南中路280号
23033664
021-23033664
3
徐汇区消防支队
徐汇区漕宝路199号
021-54484928
4
长宁区消防支队
长宁区定西路999号
021-23030937
5
静安区消防支队
静安区沪太路655弄1号
021-66775392
6
普陀区消防支队
普陀区真光路519号
021-62110119-2006
7
虹口区消防支队
虹口区曲阳路300号
021-23032713
8
杨浦区消防支队
杨浦区周家嘴路3097号
021-65206119-8107
9
闵行区消防支队
闵行区莘松路585号
021-24064280
10
宝山区消防支队
宝山区蕰川路2119号
021-36558110-1132
11
嘉定区消防支队
嘉定区阳川路119号
021-69527912/69527916
12
松江区消防支队
松江人民北路3450弄119号
021-57679519
13
金山区消防支队
金山区沪杭公路8868号
57945119-16130
14
青浦区消防支队
青浦区胜利路1828号
021-22176357
15
奉贤区消防支队
奉贤区南奉公路6815号
021-33610110
16
崇明区消防支队
崇明县育麟桥路385号
021-59616213
17
化工区消防支队
化学工业区北河路119号
021-67121580-4209
18
消防总队水上支队
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76号
021-58393909
6、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什么样的职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