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8-11 16:36 的文章

西藏自治区2020年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2020年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直以来,在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学生资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实施了40项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将我区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现行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如下:

  一、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免费教育补助政策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就读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免费教育政策,即免除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补助生活费。

  1.资助范围与对象

  我区户籍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开录取的,在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院校)就读的持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或者持有农村低保证家庭子女在校本专科学生。

  2.资助标准

  免费教育补助经费由自治区、地(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自治区财政按照我区高校当年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对建档立卡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照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补助生活费,书本费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标准执行。地(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在区外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大学生”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差额部分。

  3.拨付与发放

  免费教育补助资金(自治区承担部分)由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至各地市财政局、教育局,逐级配套并落实兑现。

  4.其他情况说明。①建档立卡大学生在校期间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但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学业)奖学金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②我区生源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就读的公费教育师范生,不享受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免费教育补助政策。③符合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大学生,按照“就高”原则,优先享受本政策,不再重复享受西藏自治区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或其他同类政策。

  二、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

  为培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引导和鼓励更多考生报考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由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

  1.资助对象

  我区免补政策实施对象为我区生源在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的学生。具体符合条件情况详见高考招生计划,若招生计划中学生就读专业相应的备注一栏标注了“师范类”、“免补专业”字样的均可提交申请资料后直接享受,若招生计划中学生就读专业未标注“师范类”字样的,根据《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专业认定程序的说明》有关规定,学生就读高校统一办理师范认定手续后每年12月之前区外高校将师范认定相关资料报送至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享受政策。

  2.资助标准

  现行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600元,其中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3000元。学费、住宿费标准随区内高校收费标准调整而调整,生活费补助标准随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而调整。

  3.申请、发放程序

  考入区内高校的免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自行享受,不需申请。我区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免补专业的新生,将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将《我区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学生入学报到回执单》(可以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官网下载)经学校审核盖章后邮寄至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15号,联系电话:0891-6599617、659961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各相关处室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资金划转至区外各高校指定账户,并向每所高校发函告知资金划转情况和受助学生名单,再由高校兑付给我区免补专业学生。

  4.其他情况说明。①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国家公费师范生,不再享受我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②符合免补政策的我区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大学生,按照“就高”的原则,优先享受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三免一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我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③在区内高校就读的免费学生,在校期间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但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等。在区外高校就读的免费学生,按照就读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