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8-11 11:21 的文章

【2020遴选三农知识】重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0年强农惠农政策(4)

【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河北省将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便于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

3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对象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和合作组织等。为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重点在“一环两带”(环京津、铁路、高速公路两带)区域、环京津贫困县,并具备一定秸秆综合利用基础的种植、养殖大县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每个项目县补助资金600-1200万元,县级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资金补助额度的50%。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相关设备购置补贴,以及秸秆腐熟剂抛洒作业、秸秆收储运作业补贴等方面。购买设备补贴额度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对购买腐熟剂进行不高于10元/公斤的补贴,对腐熟剂抛撒作业补贴标准为不高于20元/亩,对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进行补贴,每利用1吨秸秆补助不超过150元。

3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对象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的养殖场和企业,旨在提升畜牧大县畜禽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资金重点用于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沼气、沼液、沼肥”三沼利用配套设施等环节。一是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收贮、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二是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主体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补助标准为大型沼气工程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5%,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按设计畜禽粪污处理能力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7.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对象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和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有关经营主体。一是支持新建提升沼气工程。补助原料预处理、沼气生产、沼气净化与储存、沼气发电、沼气输配与利用、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等环节的设施设备。其中新建项目每立方米补贴1500元,单个工程最高不超300 万元;改造提升项目每1000立方米补贴100万元,单个工程最高不超200万元;二是支持生物质能源利用示范。形成以生物洁能源为基础,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可复制可推广模式,解决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中清洁取暖、用能效率低、污染排放高的突出问题,促进用能结构的优化和提升,每县补助200-500万元,统筹用于补贴农户购置、安装、维护清洁能源供应设备,支持生物质气化、生物质打捆直燃及生物质燃料企业扩大产能,强化生物质收储运体系能力等。

八、高标准农田建设

38.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对象包括小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涉农企业等。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五个统一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省亩均投资标准1500元。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损毁工程修复等其他工程内容。

九、农业科技发展及人才支撑

39.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对象为以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国家省市级培训基地重点开展专题示范性培训,按照人均4000元标准执行;项目县基地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按照人均3000元标准执行;培训贫困户/小农户,按每人1000元补助标准执行。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教材费、教师授课费、学员费、线上培训服务费、其他相关费用等方面。

40.农业创新驿站建设。支持对象为承担创新驿站建设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7大类、27个特色优势品种,与京津冀农业科研院所深度合作,以企业(园区)为主体,以全产业链专家团队为依托,创建创新驿站,打造科研、孵化、中试、应用、推广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省级支持每个创新驿站35万元,市县配套不低于35万元,省级资金重点支持专家团队开展科技服务、试验示范、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环节,市县资金用于专家团队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