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8-10 02:39 的文章

“六保”财政政策促“三农”稳定发展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帮助社会各界及时、准确掌握和适用“六保”财政政策措施,财政部日前从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实者角度,分类梳理了出台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记者从中选取与“三农”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以供业内人士了解掌握。

出台粮油产业奖励政策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在中央财政保粮食生产方面,中央财政出台奖励政策,对产粮大县(包括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实施奖励。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获奖县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获奖县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支持油料收购、加工等方面支出;商品粮大省奖励政策对13个粮食主产省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份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实行定额补助,由获奖县用于制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制种监管、新品种科技试验示范、仪器设备购置等制种产业发展相关支出。

在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方面,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近几年,重点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在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聚焦5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扎实推进产业扶贫。进一步推动资金项目向贫困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未摘帽贫困县倾斜。

二是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扩大早稻、大豆、油菜、花生等粮油作物面积,支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实施奶业提质增效行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三是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完善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推动解决鲜活农产品流通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

四是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五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面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强化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

推动冷链和生猪行业建设

延长税收优惠政策时限

在农产品冷藏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方面,中央财政将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在支持区域上,将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并突出乡镇和中心村。在补助对象上,将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支持重点。在补助环节上,将重点依托田头市场,支持建设节能型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仓储保鲜设施。

在支持生猪稳产保供方面,中央财政在2019年出台的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将享受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的规模猪场条件,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新纳入支持范围的支持对象贴息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为符合担保要求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对于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纳入政策性业务考核范围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在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方面,国家出台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在做好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工作方面,2020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投资10家支小支农成效明显的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引导农民工转移就业

加大就业扶贫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