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银行优惠政策操作指引
为响应国家防疫防控政策要求,烟台银行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提供疫情期间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
1. 提供政策宽限期
提供疫情防控政策宽限期。宽限期内,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暂时无法正常归还贷款利息的,不计罚息,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
2.开通绿色通道
将疫情防控与“百行进万企”活动相结合,对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中小微客户加大信贷支持,优先支持医药医疗、防疫物资、物流配送、民生保障等领域企业。同时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通绿色通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3、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对于2020年1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和应付贷款利息,根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在甄别企业风险和企业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按“应延尽延”原则,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其中本金最长可延期至贷款到期日后一年,利息最长可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本金延期方式包括还后贷、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和展期。
以下负面情况不符合延期还本付息条件:
1.经我行调查,企业存在无法化解的实质性信用风险。
2.企业无法保持与我行签订的原到期贷款业务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效担保或提供我行认可的替代安排。
3.实行优惠贷款利率
单户授信额度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口径小微企业客户(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授信条件满足我行授信要求符合我行优先支持政策的,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按照我行小微企业贷款最高定价优惠不低于50个基点执行。
(二)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2020年1月25-2020年12月31日
(三)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符合工信部联【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标准的客户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可享受上述第1、2、3、4(1)条规定优惠政策;符合工信部联【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的客户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可享受上述全部优惠政策。
(四)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
1.企业贷款
负责部门:烟台银行公司金融部
联系方式:6691316,6693521
2.个人贷款
负责部门:烟台银行消费金融部
联系方式:6220017
(五)优惠政策申请流程
客户向经办支行客户经理提出申请,视业务情况1-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六)客户需准备的资料或配合的工作
申请授信或续贷的客户,需填写书面申请,配合我行相关授信调查和开户等工作。
(七)优惠政策查询渠道
优惠政策详询企业所在地烟台银行客户经理部,芝罘区内客户可就近选择区内烟台银行各支行客户经理部。分支行查询电话:400-8311-777。
[责任编辑:杨凡、崔中连]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