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6-30 01:40 的文章
2020年度义乌征兵工作开始!优抚政策大解读→
已经开始啦!
2020年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征兵命令,自2020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
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征集时间为8月1日开始,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结束。
征兵报名时间
4月1日至8月15日
优抚政策解读
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验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义务兵优待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除享有军人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3)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4)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5)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大学生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对在本辖区难以解决的,由(区、市)统一协调解决,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优先选改士官,高校毕业生士兵还可直接选拨为军官。退役后,在就业安置、考研升学等方面享受诸多优惠政策: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二是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是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专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30%以上;五是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保留入学资格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