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6-16 17:56 的文章

海南网民咨询老年人乘公交优惠政策官方解答

海南网民咨询老年人乘公交优惠政策官方解答

 
罗保铭同志简历 | 给海南省委书记留言  

海南网民咨询老年人乘公交优惠政策官方解答

 
刘赐贵同志简历 | 给海南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杨高宇)近日,一名海南网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老年人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对此,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回复称,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海南省六十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享受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半价优惠;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在本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埠老年人,凭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申请办理优待证,凭核发的优待证享受本省老年人乘坐公交车相应待遇。

【网民留言】

65岁以上老人在外省乘坐公交车是全免费的,希望海南省也应该全免费。北京就是所有公交车都全免,有的线路10元以上也全免费。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请修改65岁以上老人全免费乘坐公交车的问题,现回复如下: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2006年12月29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我省六十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享受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半价优惠;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在本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埠老年人,凭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申请办理优待证,凭核发的优待证享受本省老年人乘坐公交车相应待遇。这项优待政策的出台,其目的是贯彻国家优先发展公交战略,鼓励市民公交出行,缓解城市道路拥堵,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公交车司机的教育力度,杜绝出现个别司机拒载中小学生、老年人等现象发生;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完善中小学生、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免费乘坐公交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国际旅游岛建设。

【网民留言】

尊敬的罗书记:你好。我是海南医学院职工(临时工),2015年5月份来到海南医学院工作,已经工作了12年了,兢兢业业工作。我现在的工资是海口市最低基本工资,基本维持现在的生活,海南医院也有文件规定工作满十年的临时工可以转聘为校内的职工,可是到现在学校也没有给我一个答复,请书记可以关心下我吗?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海南医学院工作满十年的临时工的问题,我校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系我校临时工勤人员,2005年3月至今在我校信息技术部教育继续中心工作。2012年11月8日,为增强学校用工活力,更好地调动临时工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我校出台了《海南医学院2012年临时工勤人员转为校内聘用人员方案》(海医〔2012〕37号),将部分在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工作且表现优秀的临时工勤人员转聘为校内聘用人员(此文件只适用于当年度)。当时,您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转聘条件。 为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后勤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校从2013年起实行了后勤社会化改革,通过政府招标中心招标,将后勤公司业务外包给中标的两家物业公司,同时移交相应岗位的临时工勤人员。今后,我校各教学单位的工勤业务及相应的岗位和人员将在改革中逐步消化,不再招聘、转聘工勤人员。您在我校工作11年,现月工资1680元,考虑到您的家庭实际情况,从2013年以来,我校党委在每年节日慰问困难党员及困难职工时,都将您列为慰问对象,发放慰问金,体现党的关怀。

【网民留言】

我是湖北武汉的市民,2014年在澄迈后海购房,后海温泉小镇二期住房一套,合同交房期是2016年6月30日,项目拖延至今仍不具备交房条件,由于开发商未尽到责任,过期近四个月工程还没有完工,给广大业主带来烦恼和损失,强烈希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开发商的侵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敦促开发商尽快履行合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答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