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28个问答
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通知》)。为了便于大家更好了解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情况,现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作解答,共安排5个方面28个问答。
一、出台背景和研制过程
1.请先介绍一下招生政策涉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的是哪些学校?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简称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等。完全中学是指同时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教育法有关实施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中学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招生通知》中的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2.《招生通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我市出台《招生通知》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省教育厅就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行为、调整招生政策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定,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
二是全面实现幸福教育的要求。2020年是台州创成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的收官之年、向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目标迈进的开启之年。补短板、促均衡,提质量、保公平,抓治理、优生态,是今年全市幸福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招生通知》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行动。
三是缓解社会教育焦虑的要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公民办发展不均的情况。部分学校“掐尖招生”行为,打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影响了教育生态,加剧了社会的教育焦虑,不利于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提升,为此,有必要出台《招生通知》来调整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3.请介绍一下《招生通知》的研制过程?
答:我局对研究制订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十分慎重、高度重视。2020年2月以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起草了初稿。先后听取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了解其他设区市招生政策制订的情况;召开民办学校代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座谈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随机调查等形式,重点向家长等群体听取意见;通过网络信息等多渠道掌握公众对规范调整招生政策的意见建议。《招生通知》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并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印发。
二、工作原则及政策变化
4.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主要基于哪几条原则?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属公益性事业。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教育公平,切实缓解社会的教育焦虑,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5.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这些政策变化全省范围统一吗?
答: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共5个方面18条意见,其中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涉及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三: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方式录取。这些招生政策不光我省各地是统一的,全国各省之间也是基本一致的。
6.对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控制班额有什么硬性规定?招生计划核定公布后还可以扩班或增加班额吗?
答: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学校班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即小学、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在实施招生前,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辖区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7.《招生通知》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