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创业补贴3000元 天津最新政策补贴拿不停
昨天,天津政务网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共32条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条条都是利好!就业、创业、失业、技能培训,处处都有补贴!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2021年7月31日。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企业与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
加强对企业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制定资金使用方案,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鼓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对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鼓励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推动金融机构与园区开展合作,利用“线上银税互动”等方式提供金融服务。
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搭建跨部门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企业产销融通对接,推动京津冀地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产业转移合作。推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供应方式。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并提供租金优惠。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可按实际需量计费,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降低用电用能和物流成本。支持大型工业企业采购销售平台建设,实现供应仓储、城市配送等精准对接。支持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供在线交易、物流配送等服务。开展“津品网上行”系列活动,加大品牌培育力度。
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支持企业与职工就薪酬待遇、工时调整等开展集体协商,保留劳动关系。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欠薪欠费。统筹做好被裁减人员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挖掘内需带动就业。
鼓励社区生活服务业态聚集发展。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和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推动医学(疗)中心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重点人群提供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事业,建设一批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本市企业推出新车型,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扩大在岸外包业务,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加大投资创造就业。
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参与本市项目建设,适当降低部分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市政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补短板项目。推进市区零散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推进天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支持企业购置先进研发生产设备。
稳定外贸扩大就业。
落实国家降低进口关税政策措施。取消出口退税预申报手续,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确保审核办理正常退税平均时间在9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作用,建立法律服务机制,为企业海外应诉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引导大型跨境物流企业落户天津,加快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
实施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加强“雏鹰”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实施优质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发展和产业聚集。推动“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打造中新天津生态城、海河教育园区、天津港等一批示范场景。落实国家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扶持政策,鼓励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科技型企业到海外投资。加快落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
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鼓励青年群体基层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