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6-09 21:32 的文章

28五大政策咨询上榜

  上榜参考指标以同一问题在“网上民声”平台的留言数量、评论数量以及新闻跟帖数量为主,同时适当参考每期“一周发布”时间段内发生的重要舆情事件情况。本期发布内容所在时间段为10月22日至10月28日。

  一、《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的指导意见》政策落实受关注。

  核心内容:  

  日前,烟台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的指导意见》,就楼市去库存出台系列实施办法,力争到2016年年底将房地产库存周期降到22个月左右,利用2-3年时间将房地产去化周期调整到16个月以下。《意见》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9月30日。文件发布后,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通过“网上民声”平台对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提出了咨询。

  网友怎么说?

  @知心:同志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的指导意见》我们莱山区何时实施,有无具体要求,比方说文件中说的“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民"如何界定?如果是农村户籍但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否符合这项政策?再如文件说10月1日实施,但房产是9月28日买的,购房合同已签,相关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并未完成是否符合条件?

  @小李:咱们们的去库存意见具体怎么个操作流程?怎么申请?另外如果我是烟台农村户口,但不在家种地,而在烟台市工作,没有房产,这样我购买新建商品房给补助吗?

  部门怎么答?

  根据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答复,此次补贴政策范围为烟台市农村户籍农民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签订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并缴纳房产契税的人群。新建商品住房是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在售商品住房。二手房不在补贴范围。《意见》具体补贴政策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实施,可直接咨询购房所在地人民政府部门。

  二、不动产权登记仍为热点,划拨土地过户咨询最多。

  核心内容:

  关于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问题仍然是留言咨询的热点,但本次统计时间段内,关于划拨土地的过户问题成为网友咨询最多的问题。

  网友怎么说?

  @辛张:两证合一后划拨土地房屋办理登记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请问,是哪个文件的规定,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9月20日之前办理的就不用交了吗?为什么?另外,实施新政之前为什么不告知百姓?

  @杨先生:不动产登记证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允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咨询者 :您好!前段时间在市里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对方的土地证上写的是划拨,但因为烟台已经开始实行不动产证,至今房产证无法过户。之前咨询过相关政策什么时候出来,答复是近期。请问到底什么时候出来具体政策?既然相关规定还没有出来,那为什么要急于推行不动产登记呢?

  部门怎么答?

  根据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答复,可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到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查询土地来源情况,如果土地手续完善,到国土局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然后到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果土地手续不完善,须完善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办理不动产证所需具体材料请到咨询台详询。如果土地手续完善,不需要换发不动产证,有房产证即可,等以后买卖房产时再办不动产证也行。芝罘区国土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新设了窗口,办理划拨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业务,可以前去咨询办理。更多问题,可以直接通过“网上民声”平台进行提问。

  三、供热相关问题持续成热点,部分网友对加收费用和收费方式提出异议。

  核心内容:

  随时新一年度供热工作启动的推进,关于供热的相关留言一直在持续不断地增多,其中,有的网友质疑缴费时不能刷卡,不方便,还有网友对东昌等供热公司的收费情况提出了质疑,认为有些费用的收取不够合理。

  网友怎么说?

  @吴先生:1.据东昌供热客服解释,今年需要交纳配套费,配套费按照52元/㎡收取。这种收费是否合理?收费依据是什么?按照哪个明文收取费用的?2.房产证上的有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本身就不合理(公共区域有没有供热),应该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收取。不仅如此,为何还要针对赠送面积收取供热费,而且赠送的面积也没有铺设地暖,收费依据是什么?按照哪个明文收取费用的?3.收取20%的热损费用在第二年退还不合理,既然在供热费用缴纳截止日已经确定是否超过50%用户供热,那为何不在这个时间之后进行退货,必须要抵用第二年的供热费用?针对热损费用的这种退还方式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