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3-16 15:00 的文章

浙江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为让大家更全面、准确了解2020年浙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内容,浙江省教育厅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8个方面36个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一、关于政策出台背景和研制过程

  1.请先介绍一下招生政策涉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的是哪些学校?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简称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等。完全中学是指同时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教育法有关实施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中学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招生通知》中的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2.《招生通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浙江出台《招生通知》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去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是对《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细化,也是对规范义务教育特别是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具体要求。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坚决遏制住掐尖招生行为。这次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调整招生政策,全国统一步调,要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必须不折不扣加以贯彻落实。目前,山东、河北、广东、广西、青海、新疆、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已陆续出台落地文件。

  二是回归教育初心,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要求。全省教育大会强调:“教育的初心应该是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我们不能为了关注少数人而忽视甚至伤害多数人”;“要着力破解中小学生‘负担重’的问题”。目前,义务教育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主要来自于校外培训,而校外培训的重要动力是争抢民办学校的入学机会。无序的跨区域“掐尖”招生,加上个别民办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推动“培训热”“竞赛热”,加重了学生的校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对此,广大群众要求加大力气规范招生、整治乱象、落实减负的呼声很高。经省政府同意,去年12月,浙江十四部门出台《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体现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落实中小学生减负的重点举措之一,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到位。出台《招生通知》是落实减负方案,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行动。

  三是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教育焦虑的要求。浙江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仍然存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不注重内涵发展,千方百计变相“掐尖”招生,主要依赖优质生源打造所谓的“名校”的现象,打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加剧了社会的教育焦虑,甚至严重冲击了公办学校的办学,不利于发展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全省教育大会指出,部分民办中小学的不规范办学让“家长焦虑,学生吃力,老师无奈,公办学校优质生源萎缩,破坏了教育生态”,提出要“着力解决公办和民办教育发展不协调问题”“坚持公民办教育政策上平等、招生上同步、管理上统一”的要求。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理直气壮支持公办学校,依法规范管理民办学校。坚决纠正民办学校五花八门的招生行为,严禁民办学校省内挖墙脚,切实防止民办学校过度冲击公办学校”。为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出台《招生通知》、调整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是优化教育生态的关键举措。

  3.请介绍一下《招生通知》的研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