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
测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校区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方式与内容:技能综合测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特长测试四类,考生根据自身类别与报考专业不同按下表4规定参加测试。
表4:招生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方式及测试内容
专业
招生类别
测试类别
测试方式及内容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中职信息技术一类
技能测试
PS平面设计(机考)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中职信息技术一类
技能测试
计算机网络知识(机考)
应用电子技术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光电技术应用
中职信息技术二类
技能测试
元器件识别、焊接组装、电路调试、电路设计
会计
审计
金融管理
投资与理财
中职财经商贸类
技能测试
会计综合技能(机考)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导游
景区开发与管理
文化创意与策划
中职旅游服务一类
技能测试
职业礼仪展示、英文自我介绍、中文语言表达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中职土木水利类
技能测试
建筑工程测量
护理
中职医药卫生类
技能测试
心肺复苏、测血压
空中乘务
中职所有类别
文理兼收
面试
外形、气质、体态;思辨能力、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英语口语、亲和力、才艺
商务英语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经济信息管理
互联网金融
休闲体育(棋艺)
眼视光技术
老年服务与管理
连锁经营管理
物流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跨境电子商务
中职所有类别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笔试(详见测试大纲)
会展策划与管理
导游
景区开发与管理
文化创意与策划
商务英语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经济信息管理
互联网金融
休闲体育(棋艺)
眼视光技术
老年服务与管理
连锁经营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
物流管理
工程造价
工商企业管理
市场营销
文理兼收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笔试(详见测试大纲)
应用电子技术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光电技术应用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理科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笔试(详见测试大纲)
篮球特长生
中职所有类别
文理兼收
特长测试
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实战能力
舞蹈特长生
中职所有类别
文理兼收
特长测试
自选舞蹈表演、即兴舞蹈表演
声乐特长生
中职所有类别
文理兼收
特长测试
演唱(限美声、民族唱法)、视唱测试、节奏测试
七、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者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考试前或当天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及证书原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文化成绩与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须参加文化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项考试,如果只参加其中一项或其中一项成绩为零分,则视为无效成绩,不得参加录取。
(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线,文化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计划分类投档。
(三)录取规则
1、招收普高类专业:
文化成绩构成比例相同的专业可以同时填报多个平行志愿。理科生最多可填报19个平行志愿,文科生最多可填报14个平行志愿,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数比例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招收中等职业类专业: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相同的专业,并且文化成绩构成比例相同的专业可以同时填报多个平行志愿。中职类考生最多可以填报10个专业志愿,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数比例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不同或文化成绩构成比例不同的专业不能互填,录取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投档。
3、特长生类:
考生可以在我校今年单招专业内任选一个专业填报,特长生录取单独划线,按照特长类别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其它录取规则: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按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投档,如所填报专业志愿都已投满,则不再调剂,建议考生将可报专业志愿按最大数填报完整。
所有类别考生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比较技能综合测试成绩,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和学院教学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须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放弃名额是否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时间安排
(一)2020年3月5日(周四)8:00-3月20日(周五)18:00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个人信息及选择单招学校志愿;
(二)3月23日(周一)8:00-3月27日(周五)18:00考生在学院网站()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在线缴费(不接受现场办理);
(三)3月23日(周一)17:00前报考我院单招的特长类考生向我院招就处提供特长类证书复印件或传真件;
(四)考试前两天在线打印准考证(现场办理仅限工作时间);
(五)考试前一天考生到学院熟悉考场,报考我院特长类考生需提交证书原件;
(六)考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上午文化考试、下午技能综合测试;
(七)考生成绩查询、录取控制线、拟录取考生及免试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时间由我校另行在官网公布。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学生进校后在学院规定范围内允许转专业,具体办法详见学院网站《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考生在报名确认阶段必须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8:00前,未填报志愿或未缴费者均视作报名无效。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邮政编码:610041
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5323653(兼传真),85327933
免试及考务咨询电话:028-85329160
特长生审核咨询电话:
艺术类:028-85310373
体育类:028-85310591
纪检监督电话:028-85310319
学院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