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2-24 10:54 的文章

洛阳出台政策支持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鼓励A级景区

昨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洛阳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洛阳出台政策支持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鼓励A级景区

  昨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洛阳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件明确,我市将通过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复工保障、加大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和帮助全市文化旅游企业共渡难关,恢复文化旅游市场活力,着力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该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在此期间,中央、省出台类似支持政策的,企业可择优选择,但不重复享受。

  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我市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文旅企业在社保及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稳岗帮扶和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

  2月底前,我市将按照现有交纳数额80%的标准,向旅行社暂退2400万元旅游质量服务保证金。受疫情影响停业期间,减免全市星级饭店的有线电视费、IPTV业务费,恢复营业后3个月内按50%收取;减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费。

  受疫情影响停业期间,承租市国资委监管(100%市属国有产权)、市财政局监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文旅企业可免缴房租,恢复营业后3个月内按50%收取房租。承租商场、商务楼宇等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与文旅企业协商减免租金。各县(市)区政府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我市还鼓励全市A级景区(含乡村旅游景区)和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对进驻商户减免3个月房租(摊位租金)和物业服务等管理费用,对落实减免政策的景区和文化产业园区,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的文旅企业,经批准可缓缴受疫情影响停业期间的污水处理费、特种设备检验费、垃圾处理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此外,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重点文旅企业贷款力度,所在县(市)区政府财政给予不超过一年期限的贴息扶持。对还贷困难的文旅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采取信贷展期、续贷等措施,加大企业融资服务力度。

  严格做好防控,安全有序复工开业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安排专人为辖区内重点文旅企业提供服务,指导文旅企业做好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两不准、三从严、六到位”要求,实施分级分类防控,推动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开业。2月底前推动一批符合防控要求的室外、户外、自然生态景区恢复运营。

  针对已开放的景区,要采取网上预约、门票预订、客流管控等措施,落实入园登记、体温检测、清洁消毒等制度。对具备开放条件的酒店、旅行社等文旅企业要落实好相应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此外,文旅企业、行业协会要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展网上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做好导游员、讲解员和宾馆、院线等一线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文旅行业队伍安全防控技能和业务素质。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在师资选聘、教材购置、网络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推动转型发展,拓宽消费领域

  我市将鼓励、引导和支持文旅企业积极发展休闲度假、研学旅行、体育健身、户外登山、健康养生、旅游演艺等文化旅游新业态,支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内部改革,提升管理标准,在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优先支持,促进文旅产业焕发新动能。

  同时,着力发展线上旅游,推进“旅游+直播”的网上营销和浏览体验,组织全市文旅企业和文博单位开展网上游览景区、参观博物馆和体验特色文旅活动,利用数字科技、5G和VR等技术,提供“非接触”旅游产品和服务,挖掘更多新的消费增长点,保持中外游客对我市的关注热度。

  此外,我市还将积极谋划黄河文化带和大运河文化带项目,加强对接工作,争取纳入国家战略规划。

  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为进一步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发展,我市还将设立专项资金。市、县两级多渠道筹措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推介、技能培训、贴息贷款和旅行社引客入洛奖励等。(洛阳日报记者 朱艳艳 通讯员 周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