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研究 2019-12-14 18:03 的文章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查看PDF原文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 2

第二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9

第三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10

第四部分基金备案 12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3

第六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22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0

第八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38

第九部分基金的托管 41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4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4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4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5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1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7

第十九部分 业务规则 70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71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72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73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74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5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同时需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合同》应当适用《基金法》及相应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新导致《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及更新要求,将不晚于 2020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释义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5

年 8 月 4 日起,本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变更为新华行业周期轮换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

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

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

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

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

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

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

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

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新华行业周期轮

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业务规则》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

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

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

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T 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

情形

流动性受限资产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

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

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

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

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

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

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

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

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

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 基金的投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