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研究 2019-12-11 13:49 的文章

即日起,全省开展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如下:

  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有效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重点

  (一)共性整治重点

  1.安全意识不强问题重点整治: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入脑、不入心,风险意识、安全发展理念淡薄,管控风险能力、隐患排查治理内生动力不足,不积极主动排查整改自身存在的事故隐患,甚至对一线岗位人员“三违”行为习以为常;外包项目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等。重点检查:(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操作规程和开展安全标准化情况;(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4)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约定情况。

  2.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不高问题重点整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识不够,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对建设方法、程序、关键要求等理解掌握不透彻;岗位管控措施不符合实际,针对性、实效性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不到位;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一线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未充分发挥双重预防作用。重点检查:(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及其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情况;(2)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内容的符合性及落实情况;(3)风险点划分和岗位危险因素辨识情况;(4)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5)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和一线岗位风险管控措施符合性、针对性、实用性;(6)各岗位隐患排查内容、责任落实情况;(7)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治理和验收情况;(8)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审和更新情况。

  3.预案管理和应急保障、演练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综合性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针对性不强;实战化、常态化演练不足,应急物资、装备、经费、人员、技术等各方面的保障未落实到位;预案培训和逃生自救常识培训针对性不强。重点检查:(1)应急预案制定、备案、修订情况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编制情况;(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签订救援协议情况;(3)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和应急值班人员配备情况;(4)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及实战化、常态化演练情况和演练效果评估、改进、修订情况;(5)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装备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4.安全培训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安全培训内容针对性差,考核随意,不按规定落实全员培训,考核不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安全管理能力不强,“三违”问题突出。重点检查:(1)主要负责人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2)培训经费列支、使用情况;(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4)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情况;(5)“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专项整治重点

  1.地下矿山重点整治:提升运输、通风、采空区充填、防排水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井下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不符合规范规定、无法正常使用,尤其是未实现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信号全覆盖。重点检查:(1)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2)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局扇安装情况,风速、风质、风量、风压等检测仪表设置和维护情况;(3)下井人员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配备情况;(4)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淘汰情况;(5)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暖情况及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6)存在水害威胁的矿山,建立水害防治机构、制度和汛期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编制探水设计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7)提升系统的阻车器、过卷保护、防坠及闭锁连锁等装置设置和维护情况;(8)有严重地压活动的矿山,建立地压监测管理机构情况,采空区充填时限及充填质量情况。(9)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等系统完好及使用情况;(10)所有巷道和采掘工作面、井底车场、提升机房、变电室、水泵房等关键岗位,人员定位信号和通信信号覆盖情况,井下作业人员通信终端配备情况;(11)中央调度室与井下任意地点、作业人员实时通话对讲、视频传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