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大事件!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三管齐下” 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率先放开
【行业大事件!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三管齐下” 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率先放开】10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明确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同时,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期货日报)
10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明确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同时,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消息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提前一年放开外资对中国基金、券商等公司的股权比例限制,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部署,势必会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也会吸引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从此次证监会关于2020年取消期货、基金、券商的外资控股限制的具体时点来看,期货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将于2020年1月1日放开,相比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都要早一些。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风险控制更加严格的期货市场也将最先迎来外资股比变化。
10月11日,关于2020年取消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具体时期全部敲定。我国资本市场开放进程再次提速!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在2020年全国范围内取消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具体来看,2020年1月1日,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4月1日,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12月1日,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关于2020年1月1日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高莉表示,有关主体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可至100%,我会将依法依规予以审批。
对于明确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高莉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
期货、基金、券商外资股比限制具体时间敲定
近年来,一系列关于进一步扩大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举措不断出炉,特别是今年以来,监管层在股市、期货市场规范和制度建设上的投入显著提高,先后放宽了QFII的管理、放开了股指期货交易以及推出了多项规范国内金融市场的法规,为响应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做出了积极努力。
继今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11项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之后,昨天,取消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也正式被敲定,将金融业对外开放落到了实处。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次证监会取消上述金融领域外资股比限制也表明了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正在有序地稳步向前推进。
智阳研究院院长相阳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本次明确放开时间点,向世界展示了我国不断开放的决心,也说明了我国金融业在相关方面已做好了应对开放的准备。
“我国证券期货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金融机构也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对外资有很强的吸引力。未来随着外资在我国金融机构中的股比越来越高,这将给国内金融机构带来先进成熟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教授韩乾说。
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率先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