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研究 2019-09-10 08:40 的文章

深圳推问题私募基金退出操作指南开行业自律先河!还有更多私募基金活动规范在路上

  尽管没有出现P2P那样大规模的行业风险,但近两年私募基金踩雷暴雷的风险事件也层出不穷。

  风险事件后的善后和处理始终是一个大问题,引发了不少投资者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私募基金退出问题成为行业的一大心病。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首份区域私募基金退出操作参考出炉,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发布了《深圳市问题私募投资基金退出操作参考(试行)》(以下简称《退出参考(试行)》)。需要明确一点,《退出参考(试行)》并非针对的是正常情况下私募基金清退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这份文件是为退出出现问题的基金及其投资者准备的。

深圳推问题私募基金退出操作指南开行业自律先河!还有更多私募基金活动规范在路上

  《退出参考(试行)》中也明确,问题私募基金是指依照基金合同约定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则,基金管理人与其他参与主体无法化解纠纷,存在涉众风险等问题的私募基金,包括如下情形: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现私募基金退出存在重大风险,且短期内依照现有条件无法解决的;

  投资者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他相关主体就私募基金退出安排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投资损失的;

  私募基金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协会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私募基金存在重大问题的;

  其他影响私募基金退出的重大风险情形。

  对于这份文件的发布,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表示:《退出参考(试行)》是行业协会应行业成员、广大投资人诉求,为促进问题私募基金参与主体平等协商、提高清偿率、减少资产贬损、切实化解纠纷为目的,总结现有案例经验,从行业自律组织角度提供给利益相关方的操作参考。作为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则的补充,重要意义。《退出参考(试行)》为私募基金退出过程存在的无序混乱状态,提供有序解决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参考方案,对深圳市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首次程序化

  记者了解到,《退出参考(试行)》设置详细且清晰的退出操作参考,首先《退出参考(试行)》明确了私募基金退出的相关参与主体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下称“投资者”)等。退出参与机构为清退工作组(下称“清退组”)、投资者大会、投资者监督委员会(下称“投监会”)。

  这其中,清退组是最为重要的设置

  清退组是私募基金退出过程中的执行机构,负责退出期间私募基金的日常工作;

  清退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代表、专业中介机构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代表不少于3人,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基金管理职务的其他人员(如合规风控负责人、基金经理、投资经理、项目负责人等)担任。专业中介机构代表应不少于2人,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委派专业人员担任;

  清退组可根据需要聘请其他专业机构,如资产评估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协助退出工作。

  清退组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对基金项目进行清产核资并出具资产情况说明,编制资产明细表;配合相关部门对私募基金产品、资金、数据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