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迈入第四年长护险亟待统一筹资机制和评估
截至2018年6月底,长护险制度覆盖5700万人,享受待遇人数已达18.45万人。
三年探索,长护险有效地破解了“养老机构不能医、医疗机构不能养、家庭成员无力护”的养老困局,取得了“患者家庭减负担、护理机构得发展、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等多方共赢的效果。
6月27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迈入第四年。
2016年6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进入探索之路。
三年探索,长护险有效地破解了“养老机构不能医、医疗机构不能养、家庭成员无力护”的养老困局,取得了“患者家庭减负担、护理机构得发展、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等多方共赢的效果。
正因如此,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为长护险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确保长护险可持续
筹资机制需统一
据记者统计,除了《意见》中确定的15个试点城市以外,目前自愿开展长护险的城市已有近50个,而且这一趋势正在逐步扩大。
国家医疗保障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长护险制度覆盖5700万人,参保职工与城乡居民的比例约为7∶3,享受待遇人数已达18.45万人。
长护险的试点还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作为试点城市,上饶市对764个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失能人员前一年的医保基金和后一年的医保基金支付情况进行了对比,上饶市长期护理保险办公室主任蒋勇得出了这样一组数据:764个人,住院次数由981次下降到218次;人均医保基金支出从1.06万元下降到0.63万元,降幅达到40%。
不过,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指出,目前长护险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框架,各地试点存在较大差异,保障范围、保障水平、失能失智“评估量表”、筹资渠道、筹资标准等关键环节 ,都存在着“不统一”的问题。而在长护险扩大试点的背景下,其中有些问题必须统一,防止制度碎片化现象进一步加剧。
在近日举办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三周年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研讨会”上,多位专家表示,首先要解决筹资机制的“不统一”。毕竟钱从哪里来,直接决定了长护险制度能否持续。
按照《意见》,在试点阶段,可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并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
据记者梳理,目前仅15个试点城市就有6种筹资方式:完全依赖医保、“医保+个人”、“医保+个人+财政”、“医保+个人+财政+福彩”、“医保+个人+单位+财政”、“医保+财政+福彩”。
从国际经验来看,长护险通常由政府、单位及个人共同负担,不同国家负担比例有所不同。比如,2017年起,德国护理保险费率为2.55%,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无子女者需附加0.25%;退休人员自己承担2.55%;失业人员由政府相关部门支付保费。
对于个人是否应该缴费这一问题,多位专家均表示——需要。
郑秉文表示,长护险筹资必须遵循两个原则——财政一定要支持,个人一定要缴费。“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长护险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在财政、单位合理分担的同时,特别要明确个人的缴费责任。”不过,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表示,鉴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不必“一刀切”。
确保长护险服务均等化
失能评估标准需统一
长护险要解决的另一个“不统一”,是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失能等级评估是医疗保险的‘守门人’。”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戴卫东表示,失能等级评估决定了长护险覆盖多少人,这与长护险筹资标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环环相扣。
据记者了解,《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即探索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从目前试点城市情况来看,失能等级评定未见统一标准。
比如,上海市采用的是《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分级标准》,评估结果分为正常、照护一级、照护二级、照护三级、照护四级、照护五级、照护六级、建议至相关医疗机构就诊七个等级;苏州市采用的是《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和自测表(试行)》,在自测部分结果为中度依赖和重度依赖,可进入正式测试流程;南通采用的是国际通行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参保人员可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