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能源研究院院长:不宜过早、过快大规模淘汰煤电
相对于电量平衡而言,未来电力平衡是关键问题,电力平衡和对其他电源的调节补偿需求决定了煤电在电力系统中仍将继续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等重要作用,2030年前后要在系统中维持12亿千瓦以上的煤电装机,不宜过早、过快大规模淘汰煤电,重点核心供电区域还应布局一批保障安全供应的应急备用燃煤机组。在控制用煤总量情况下,可考虑适当放宽东中部地区煤电建设规模,进一步发挥其高保证出力的调节作用,逐步降低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为清洁能源发展腾出更多的电量空间,更经济解决“十四五”电力平衡问题。同时还要抓紧研究对高效率低排放煤电机组的延迟退役安排。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张运洲作者系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院长)、党委书记)
当前,国家正在组织开展能源电力“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有许多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
第一,能源电力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对经济的拉动起主导作用,这得益于中等收入群体的不断扩大。按国家统计局标准,目前我国中等收入人口为4亿人,有报告判断,到2035年可达到8亿人。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以及能效的提升,预计一次能源消费“十四五”期间平稳增长,增速在2%左右。
电力消费增速明显高于一次能源,主要是由于清洁能源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80%以上清洁能源转化为电能加以利用,电气化水平将持续较快上升。
第二,中美经贸摩擦对我国电力需求影响影响今年电力需求增长的最大变量就是中美经贸摩擦。中美经贸摩擦本质上不是所谓的解决贸易逆差问题,而是美国对中国崛起的战略遏制,美国要通过各种手段来抑制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削弱中国制造业立国的根基,防止我国产业向“中高端”迈进。美国已对中国输美2500亿美元商品征收25%的关税,后期是否会对剩余商品加征关税还不完全确定。短期来看,中美经贸摩擦虽然将增加我国经济的下行压力,影响我国电力需求增速,但权威判断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总体可控。
由于中美经贸摩擦具有长期性,中美双方的磋商也会一直持续,未来将在什么时候什么范围调整关税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将给量化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以及准确预测电力需求走势带来很大困难。从历史经验来看,电力消费增速的波动幅度往往要大于经济增速的波动幅度,因此可以判断今后几年中美经贸摩擦对用电量增长的影响要大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第三,“十四五”电力供需形势判断我国“十四五”期间电力平衡情况是当前业界十分关切、也具有一定争议的问题。经国网能源院初步测算,预计“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为4~5%,电力弹性系数小于1,电力负荷峰谷差持续加大,冬季采暖范围扩大导致冬季用电峰值上升较快,夏季及冬季日负荷双峰特征更加明显。
一方面,受第二产业用电比重稳步下降、第三产业和居民用电占比逐年提高影响,国家电网经营区域最大负荷增速将高于用电量,预测2025年达到13亿千瓦,年均增速5.5%左右,高于用电量增速约1个百分点。最大日峰谷差率预计将增至35%,最大日峰谷差达到4亿千瓦,电力系统调峰压力进一步增大。
另一方面,东中部地区夏季冬季日负荷更多地呈现双峰特征,增加了电力平衡的难度。尤其在某些电网晚高峰期间光伏出力几乎为零,电力晚高峰平衡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综合考虑环保及碳减排约束对煤电发展的影响、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水电和核电建设周期较长等因素,“十四五”期间我国东中部区域电力平衡面临较大压力。据国网能源院初步测算,如果仅考虑已明确的“十四五”期间投产电源和跨区输电通道,2025年国网公司经营区东中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应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华北受端、华东、华中等地区的电力缺口将分别达到2400万、3400万和2800万千瓦。
需要多措并举,包括增加高保证出力电源、跨区调剂以及加大需求侧响应力度等手段,以满足电力供应。
第四,新形势下高比例新能源消纳近年来,在政府、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用户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消纳取得显著的成就,弃电量、弃电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国网公司今年也提出力争将新能源弃电率控制在5%以内。考虑国家能源转型要求、发电成本下降等因素,“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增长动力依然强劲。
规模上,结合我国要实现2030、2050年的减排目标,预计国网公司经营区“十四五”期间新增新能源规模至少约2.3亿千瓦,2025年总规模达到至少6.5亿千瓦(全国为7.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的装机增长快于风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