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11-05 01:46 的文章

山东首创本科高校分类考核 破解高教“有山无峰”困境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1月4日讯(记者 孙杰)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按照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三个类型,对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实施分类考核,解决山东高校“有山无峰”的困境。

目前,山东大部分高校校仍然存在分类不清、定位不明、发展方向趋同等问题,沿用一个发展模式、一种发展路径,部分高校盲目追求“高、大、全”以及升格、更名,学科专业低水平重复设置。

为了解决这些难题,《方案》将按照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三个类型,对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实施分类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党的建设、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测评和加减分事项。

其中,党的建设情况实行定性考核,其他项目实行定量考核。定量考核坚持存量与增量(增速)相结合,20个考核指标中,考核增量、增速的指标15个,存量指标3个,存量与增量并重指标2个);坚持总量与均量相结合,均量指标11个,总量指标9个);重点考核学校年度发展增量,注重发展速度和均量,兼顾发展存量。

根据定性考核结果和定量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结合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分类确定各高校年度考核结果。每个类型考核结果分别设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考核高校总数的25%,各类型高校优秀等次比例大致相当。各类型高校定量考核排名后20%的,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有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的高校,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

《方案》规定,当年度12月底前,各高校对照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估。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健全完善平时考核制度,组织高校考核工作组全面了解被考核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实行写实考核,推进督考结合,根据需要对各高校自评报告的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核验。

据了解,此次《方案》将有利于各类高校充分发挥各自长处。对博士学位授权高校,突出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指标权重,引导学校以培养创新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地方重大需求和引领社会发展为科研导向,提高学校综合竞争实力;对硕士学位授权高校,各项指标权重基本一致,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指标权重略高,引导学校以培养卓越应用型人才为重点,以服务山东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为科研导向,积极服务行业产业需求与山东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对其他本科高校,突出师资队伍与人才培养指标,引导学校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服务区域发展为主要导向,为行业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力资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