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11-01 06:20 的文章

新中国70年改革经验总结与时代展望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在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回顾和总结过去七十年经济制度与实践变迁的历史经验,对于进一步践行新发展理念,更好地回应时代诉求具有重要意义。

  从1949年到201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各行各业的百废待兴,到经济快速增长的大国,再到经济全面发展的世界强国,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不断探索、努力奋进,开创了“中国模式”,铸就了“中国奇迹”。

  以改革开放为历史节点,新中国七十年可分为“前三十年”与“后四十年”两个阶段,两者是有机统一和不可分割的,任何以其中一个阶段质疑或否定另一个阶段的认识和做法都是不明智的,甚至是错误的,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辩证地看待和评价新中国七十年的客观进程。前三十年的艰难探索为后四十年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后四十年将法治作为释放市场机制动能、焕发市场主体活力、激活市场要素配置、检验市场行为正当性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内涵及实践方式。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的基本定位和权威论断。法治始终是全面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保障与关键要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华大地全面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正是改革开放这一关键抉择,使古老的华夏民族焕发出蓬勃生机,在长期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经济社会活力获得空前释放,人民生活质量获得明显改善和提升,社会公平获得积极促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长期积累的宝贵经验与始终坚持的政治立场是党和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改革开放作为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式明晰了在多领域“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的重要法宝,铸就了以“四个自信”为代表的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信念与信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政策、方针及实践,对新时代继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非凡的指导意义。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改革逻辑

  新中国成立以来,无论是艰难探索的前三十年,抑或自觉全面探索的后四十年,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历程始终是一个不断改革自新的过程,其中虽然有坎坷有失败,但是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不懈、不畏艰难困苦,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并团结海内外爱国人士积极开展各项建设与改革。这一过程中的改革始终采取了先行先试加总结推广的模式,这种由点及面、由局部到整体,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改革推进方式,有利于控制风险,又能够迅速普及,成为我国在改革战略领域的重要实践经验和有效路径。立足于这一经验,在当下和未来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改革逻辑,必须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

  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多领域的改革必须始终围绕一个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出发,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同时构建和完善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实践中,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并颁行了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意志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五四宪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于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八二宪法”);直至2018年,“八二宪法”历经了五次修正。

  从这70年宪法和规范性文件的演进史,可以清晰地看到每次制宪和修宪都充分反映了当时真实的经济社会状况,不仅明确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而且强调了对各种所有制形式和各方面力量的合宪性地位的肯定,及对其经济行为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