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5-10 20:05 的文章

创城进行时丨沈阳公安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

5月9日,沈阳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针对行人、电动车违法的整治行动。

当天下午2点,在青年大街中山路交通岗,交警沈河大队执勤警力对违法电动车和行人进行整治,行动刚开始,就有多辆电动车因为走机动车道、二人共乘、逆行等违法行为被交警处罚。一名年轻男子骑着无牌超标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车上还载着女朋友,明晃晃的走机动车道被交警拦下,该男子还振振有词:“我刚从旁边的小路口拐出来,就去前面不远的地方,你们还抓我啊?”经过交警的耐心教育,小伙子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接受了交警的处罚。

另一名电动车违法者和执勤交警辩解,“我就是有点着急,再说我也没妨碍到谁,咋还处罚我?”一位交警指着在路边经过的一个快递小哥说,“你看看他,骑着上牌子的电动车。戴着安全头盔,在停止线前停车等信号,守法通行,这样骑电动车才是安全文明的出行行为!规范交通出行,是可以保证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的,这也是为你们能安全回家的一个最重要的前提。”

公安交管部门对快递行业从业者从严管理,一旦发现快递小哥存在交通违法,除正常的处罚外,还会对其违法行为转递并抄告给所属单位,单位还会进行进一步处罚。

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

已成为常态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做好创城工作,依法治理电动自行车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沈阳公安交警从5月8日开始,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整治区域包括34条创城街路、26处交通宣传执罚站,以及辖区市场、商业区、主要街路、岗点等重点部位,采取定点整治的模式开展统一行动。

整治重点

以超标、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以及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为整治重点,兼顾外卖电动自行车、快递电动三轮车以及共享单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电动车走机动车道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非机动车不在规定车道内行驶的,处30元罚款。

闯红灯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驾驶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没有停止的,处50元罚款。

逆向行驶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20元罚款。

沈阳公安交警提示: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按照规定依法上牌,在路面行驶要按线行驶、按灯停走,切勿走快车道、逆行、闯红灯、二人共乘。对于外卖电动自行车、快递电动三轮车、共享单车违法信息,沈阳公安交警将定期转递给相关企业进行内部叠加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