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4-30 18:44 的文章

济南放开落户限制 新落户居民平等享合法权益

  日前,济南市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有在济南从业、居住意愿的外地人员,全面取消在城区、镇区落户迁入条件限制。《措施》主要包括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全面保障落户权益等内容,政策实、操作易、含金量高,旨在进一步吸引聚集更多人才来济南发展创业,加快形成与“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人才集聚效应和人力资源支撑。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无房人员落户方式多 落户手续办理简化

  在降低落户门槛方面,《措施》提出,对有在济南从业、居住意愿的外地人员,全面取消在城区、镇区落户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迁入政策。

  在畅通落户渠道方面,《措施》提出,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迁入人员,可按迁入途径及原因自主申请通过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经房主同意的合法产权租赁住房等方式落户。对通过上述途径仍存在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济南城区、镇区租赁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住房的,可申请由租住地社区集体户“兜底”落户。开辟非驻济高校学生落户网上“绿色通道”,非驻济高校在校生只需提交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簿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准迁证邮寄地址,即可申请在济南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落户。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范围内,对引进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长期工作和投资的外国人,在出入境、永久或长期居留等方面,提供更加开放的签证和停居留政策。

  在简化落户手续方面,《措施》提出,拟申请落户人员只需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相关凭证材料即可向拟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均可按意愿随迁。持续推进落户流程再造,强化区块链技术应用,通过政务服务网、“泉城办”APP、公安“E警通”、自助终端、微信公众号等,努力实现“不见面审批”“无证明审批”,提高落户效率。

  全面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

  改善大学园区配套 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补贴

  在健全完善校地合作机制方面,《措施》提出,完善校地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服务驻济高校(含民办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下同)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上门服务,“点对点”统筹协调高校在基建投资、项目申报、成果转化、后勤服务、就业实习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携手共建”活动,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开通免费地铁、公交等,有计划地组织广大高校师生观摩全市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及城市建设,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政策制定、重要活动,为济南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在畅通校地沟通交流渠道方面,《措施》提出,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在“毕业季”“开学季”进高校宣讲人才政策。发挥高中“母校”桥梁纽带作用,由各高中每年寒暑假组织“回母校、议变化、献良策”等活动,让济南籍外地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及时了解全市发展建设成就,增进回归发展意愿。建立驻济高校和济南籍外地高校学生信息数据库,全力打通信息传递渠道,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定期推送济南最新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服务流程、岗位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引导他们关注济南、向往济南、扎根济南。

  在改善大学园区综合配套条件方面,《措施》提出,加大章丘、长清大学园区周边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在新兴产业布局、文化基础设施、公共交通服务、职住环境改善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全面提升驻济高校周边的创业就业、交通出行、购物消费、文化娱乐、自然生态、社会治安环境。加大高校老校区保护力度,优化周边环境,营造人文气息,传承高校文脉,切实增强高校师生、校友对济南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吸引人才留驻的软实力。

  在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平台方面,《措施》提出,围绕十大千亿产业发展,加大市级层面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鼓励各类研究院、检验检测机构以公益价格开放实验室、试制室和检测室等资源,并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技术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支持大学生就业辅导、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咨询、科研院所等机构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各区县、功能区要在地理位置、商业环境、交通条件相对优越地带建设创新街区、众创空间、创业特区等孵化平台,提供数量充足、设施配套完善的创业工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