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3-04 03:54 的文章

福建第十二场发布会!企业融资、困难群众生活

3月3日下午,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福建第十二场发布会!企业融资、困难群众生活

发布会现场 焦艳摄

此次发布会请来福建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荣生,福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贻武,福建省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建潮,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强,围绕政策调控、保障民生等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财政已累计下达41.45亿元

做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两个确保”

发布会上,福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贻武介绍,截至3月2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下达41.4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累计下达18.03亿元,主要用于医疗救治、基层疫情防控和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这些政策、资金的及时落实,使福建省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有效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确保各地不因经费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

针对迫切的疫情防控需要,林贻武表示,财政部门还实施了一系列的便利化措施,如:开通国库支付“绿色通道”、实行防控物资、服务直接采购、免征相关物资进口关税等,使福建省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如何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林贻武表示,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上,省财政厅主要加强财政金融政策配合,及时牵头做好中央和福建省财政贴息政策的落实落细落早。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实行贴息。福建省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在中央财政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贴息基础上,省级财政按中央专项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企业一年期贷款利率负担降至0.8%以下;省级名单内企业的新增贷款,省财政按中央专项再贷款利率50%予以贴息,一年期实际贷款利率可降至3.35%以下。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新增贷款给予贴息。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四个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企业在2月21日至6月30日前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银行给予优惠贷款利率,省财政贴息0.5个百分点,鼓励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支持困难行业企业融资,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同时,省财政厅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其他行业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融资贴息等支持政策。

在支持企业恢复发展政策方面,省财政建立风险分担资金池,为福建省“快服贷”等服务小微企业、科技型、外贸型企业融资,提供风险分担支持,促进普惠金融服务快速对接到企业。

福建省民政厅

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福建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荣生在发布会上表示,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贫困户和城乡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基本生活保障“九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要求,全省民政部门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救助政策指导。1月31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冠肺炎患者中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采取临时救助、低保救助、发放慰问金或应急物资、结对帮扶等措施予以扶持。

二是全面开展情况摸排。各地民政部门实行分区挂钩、包片包户等措施,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全面细致地开展困难群众情况摸排,将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众列为重点保障对象,建立救助工作台账,坚持定期随访。

三是实施分类帮扶服务。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对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由乡镇(街道)按急难型临时救助方式先行救助;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染患新冠肺炎,且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督促照料服务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

四是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委托由县级民政部门下放至乡镇(街道);积极推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不少地区开通了临时救助“绿色通道”,主动上门为困难群众服务,对于特别困难的群众做到救助资金当天发放。截至2月底,全省共实施救助11441人次,支出疫情防控临时救助金1282.3万元,其中非户籍对象39人次,为2908名困难群众快速办理城乡低保,向困难群众发放口罩79万只、消毒液1万余瓶和部分生活必需品价值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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