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奇迹 2020-10-14 19:05 的文章

油价合理不能全凭定价机制发力

  “22天+4%涨跌幅”的油价调整机制将成为历史。26日,国家发改委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同时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从当日起,不论国际油价变动幅度多少,国内成品油每10天调价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但遇到每升调整价格不足5分等特殊情况则暂停调价或往后顺延。(《京华时报》3月27日)

  此次国家层面出台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有三大亮点:一是大大缩短了调价周期,由以前的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了国际原油市场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调整挂靠油种。毋庸置疑,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仅能解决调价周期过长、刺激投机、易涨难落等一揽子难题,也可能扭转“两桶油”炼油板块频繁亏损的现状。

  尽管新成品油定价机制,革除了旧机制的种种弊端,向市场化迈出坚实的步伐,但距真正的市场化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譬如,新机制在公布挂钩国际原油品种的同时,没有明确具体油种,也没有公布具体的计算公式。著名学者马光远对此质疑说:“如果调价公式不公开透明,大家仍旧看不懂油价”。

  现在的问题是,我国油价的合理公平,并非由定价机制单一原因决定的,还有很多因素让国内油价居高不下,甚至比发达国家的油价还高一截。按照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在几个构成价格要素中,我国的石油行业因特殊行业垄断背景,在流动环节费用过高。譬如,美国零售和输送环节成本一般占零售价格的12%左右,在中国这一比例为20%。按绝对价计算,比美国每升高1元。如果在这环节,石油企业下点硬功夫,我国石油价格每升下降一元,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附着在国成品油的税负,已不堪负重。现行的成品油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其中增值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7%;消费税从量计征,无铅汽油的消费税为每升1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则以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各种税费累加,致使成品油的总税率高达40%左右,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成品油,约40%的钱,跑进了政府的口袋里。单纯从税负这一角度比较油价,美国油价含税比重为15。36%。目前,大多数国家已开始在着手做减税文章,倘若我们参照美国标准,国内石油价格可降空间依然很大。

  此外,成品油零售高度垄断,也间接推高了油价。按照国家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成品油零售巨头们鲜见有降价行动。而民营加油站却频繁开展降价促销活动,但由于原油进口、加工与销售仍被几大国有油企牢牢把持,民营企业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在与国有油企的竞争中始终处于被动局面,经常出现油荒,根本没有降价的机会。

  所以,政府应排除中石油、中石化等利益集团的干扰,大胆决策,放民营一条“生路”,真正形成竞争化态势。因为,很难想象,一个石油消费位居世界“探花”位置的市场,如果没有了民营油企的踊跃参与,这不仅一种悲哀,更会对中国能源战略构成潜藏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