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06-03 22:59 的文章

福建:“六个率先” “六个同等”建设“台胞台

  近年来,福建省人社厅坚发挥职能优势,推动人社领域闽台交流合作,推出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举措,取得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六个率先”“六个同等”:

“六个率先”主要体现了在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过程中的先行先试、探索创新。

一是率先实施大陆台生和台湾人才到事业单位就业政策,选聘一批台湾专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和自贸区任职。

二是率先开展在闽台湾人才职称评审试点(工程、经济、农业、卫生4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试点(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等5个职业)、台湾地区居民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已开放248个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已有119名台湾人才取得相应职称,3500多名台湾专技人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100多名台湾同胞取得国家职业技能资格。

  三是率先放宽台资人力资源服务准入,支持设立内地首家台资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现已引入11家台资独资机构。

  四是率先出台台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在闽参加职业培训台胞与福建省居民同等待遇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五是率先推动两岸人才交流合作,连续16届举办海峡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大会,先后举办3届海峡博士人才交流合作对接会。

  六是率先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先后设立34个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吸引9600多名台湾青年人才来闽创业发展。

  “六个同等”主要体现在推动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过程中的同等待遇、务实举措。具体包括:

  一是同等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惠及对象,由原先毕业5年内来闽就业的台湾大学生,拓展到所有来闽就业创业的台湾居民。

  二是同等享受引进人才支持政策。对引进台湾人才,同等享受生活津贴、住房补贴等人才待遇;对台湾本科毕业生,同等参加福建省相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台湾专业人才,可通过特聘方式到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

三是同等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福建省人社部门组织实施23项)职业资格考试全面面向台湾同胞开放。

四是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闽台湾同胞可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相应参加福建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登记等,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在大陆离职时可依据相关规定一次性支取。

  五是同等支持纳入政府表彰奖励。在闽工作台湾同胞可参评福建省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就业创业杰出代表等荣誉称号。

六是同等扶持在闽设立台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台湾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闽开展业务,对新设立机构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