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09-06 14:12 的文章

完善区外交流政策每年上万个岗位吸纳西藏人才

原标题:区人社厅完善就业区外交流政策 每年上万个岗位吸纳西藏人才

  在“人才援藏”的同时,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区外交流政策近年来逐步落地实施,如今越来越多西藏籍大学生走出高原,到区外省市历练能力。记者就此来到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采访。

  在充分了解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的基础上,自治区人社厅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完善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区外交流政策。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干部陈志田介绍,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鼓励和引导西藏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长期建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培养人才。积极沟通协调对口支援省市、中央企业采取定向招录、单独划线的方式,吸纳西藏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接收单位需要对新入职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培训的,以1年为限,培训期间工资、培训费用可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陈志田告诉记者:“为推动落实对口支援省市提供一定数量的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规划设计、文化艺术团体等事业单位岗位,推动援藏省市的各类企业加大力度吸纳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我们力争17个援藏省市每年面向西藏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少于10000个就业岗位。推动落实中央机关以及中央机关下属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设计单位、文化艺术团体等事业单位,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公职岗位定向招录西藏高校毕业生。”

  “目前我们积极协调对口支援中央企业进一步提高岗位匹配度,并尽力提供四川、陕西、重庆等地的岗位,力争每个援藏中央企业每年提供不少于100个就业岗位,其中管理类岗位不少于20个,全部援藏中央企业每年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2000个。”陈志田说。

  谈到推动建立返藏就业渠道工作,陈志田说:“在区外事业单位就业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专业岗位需求,可通过人才引进、遴选等方式调回区内相关单位工作。积极协调吸纳西藏高校毕业生的区外企业建立企业区内外员工双向交流机制。在区外企业就业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可调回企业西藏分支机构工作。”


(责编:旦增卓色、柴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