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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人才喜提“红包”!本科生每月可获1500元租房补贴

【三亚人才喜提“红包”!本科生每月可获1500元租房补贴】据三亚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三亚发布”21日消息,《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近日印发,明确三亚将通过提供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住房货币补贴三种方式予以人才住房保障,符合购房条件的人才也可购买商品住宅解决住房问题。其中,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为1500元/月,购房补贴为1.8万元/年。(中新经纬)

  据三亚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三亚发布”21日消息,《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近日印发,明确三亚将通过提供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住房补贴三种方式予以人才住房保障,符合购房条件的人才也可购买商品住宅解决住房问题。其中,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为1500元/月,购房补贴为1.8万元/年。

  根据《细则》,三亚人才住房保障范围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人才,具体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时间为准。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海南,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三亚市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列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

  《细则》明确,人才住房保障的对象共分为六类,一是经海南省级职能部门认定的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规定条件的大师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二是经海南省级职能部门认定的50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规定条件的拨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

  三是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四是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五是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六是经海南省、三亚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人才公寓、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范围。

  《细则》规定,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供应,每户家庭限供一套。免租金入住,工作满一定年限且做出相应贡献的,赠送一定产权份额。具体为:大师人才的标准为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最高可享受不超过500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工作室(工作站);杰出人才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不超过150平方米。

  人才公寓免租金入住,根据《细则》人才全职工作满5年,经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人才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报市政府同意后无偿赠与80%产权;全职工作满8年,经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人才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报市政府同意后无偿赠与100%产权。工作未满5年的在工作期间只免收租金,不赠与产权份额。赠与的住房,涉及到个人应缴纳税费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住房租赁补贴方面,《细则》要求,在没有充足的人才公寓房源时,可按其享受的面积标准以市场租金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本人自行租赁住房,或先行以现有房源保障并对面积不足部分按市场租金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货币补贴包括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其中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即时受理即时发放;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即时受理,每年集中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