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06-23 17:56 的文章

大湾区个税优惠落地!适格人才享最高15%优惠税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鼓励吸引更多国际人才到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生活,今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正式公布。

  今日,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差额补贴的标准和范围、人才认定的框架范围和原则意见等要求。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大湾区个税优惠落地!适格人才可享最高15%优惠税率,百万年薪省税数十万

核心内容

  通知指出,对明确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而此前在5月,深圳副市长王立新曾公开表示,中央刚刚出台的一个政策,对海内外的人才进行15%所得税的优惠,由地方政府代符合规定的人才来补齐税收。按照这一比例计算,对于百万年薪级的人才,本来要缴45万个税的,现在只要缴15万的税,一下子降低30万。王立新彼时强调,“这样的力度,(留学人才)学成一定要归来”!

  对于通知所称的已缴税额,是指下列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补贴发放为一年一次

  补贴时间方面,通知指出补贴根据个人所得项目,按照分项计算(综合所得进行综合计算)、合并补贴的方式进行,每年补贴一次。从两处以上取得第二条所得的人才,补贴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合理分担。

  人才认定符合相关认定

  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自愿申报、科学客观的原则进行认定。人才的认定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方面:

  (一)申报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

  2、在珠三角九市工作,且在此依法纳税;

  3、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二)同时,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以及国家、省、市认定的其他境外高层次人才;

  2、国家、省、市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在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管理人才,以及珠三角九市认定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紧缺急需人才。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操作办法,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而人才如何认定?通知也明确了相关主体。各市科技(外专)部门是高端人才的认定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紧缺人才的认定机构,财政部门是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的机构,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科技(外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申请可以由申报人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鼓励用人单位申请。

  珠三角九市按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人才认定和补贴发放办法,于7月底前将补贴和人才认定办法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外专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实施。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省外专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指导各市做到人才认定标准和补贴发放工作流程相对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并充分考虑珠三角九市的实际需要,由各市根据当地实施制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操作办法,赋予各市充分的自主权。但如发现申报人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等行为,经查实后,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并收回已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