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20-06-11 17:36 的文章

2020年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招聘高层次教育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教育人才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网(jyj.nantong.gov.cn )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985年6月至2002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0年6月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毕业未就业人员也可参加应聘;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于2020年毕业并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市教育局网(jyj.nantong.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09:00~6月1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09:00~6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及南通市教育局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09:00~6月18日16: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仅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09:00~6月19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