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2-19 21:17 的文章

2020年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2)


  (3)接收外省考生的考点,原则上优先保障考点所在省份的考生报考,若因考点容量问题,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选择重庆考点,我校重庆考点暂不设容量上限。其他考点若有容量问题,将另行公告。

2020年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3

  (四)考试科目、范围、时长、画幅和用具

2020年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4

  注:(1)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满分为300分,理论类满分为100分。

  (2)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

  (3)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4)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图片或文字资料、色卡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5)所有考试用纸由我校或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进入考场。画板(不小于八开纸,不得有任何文字和图案)、颜料、画笔等考试用具全部由考生自备。色彩科目考生可自备直流电(自带电)吹风机。

  (6)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2019年起,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作弊的考生,将记入我校招生考试黑名单,3年内不得报考我校。同时将通报考生所在省招办(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五.文化报名和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0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并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

  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招生处官网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省报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在我校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若不一致而影响录取专业,责任由考生自负。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6月20日—6月30日。

  七.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理论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3.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八.港、澳、台人士报考须知

  1.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

  2.文化考试:香港、澳门地区考生,专业考试合格,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联合招生文化考试。台湾地区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可直接申请就读我校,也可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联合招生文化课考试。

  3.具体事宜请查阅《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

  九.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2.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处官网自行下载《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凡报名参加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和有关规定。

  4.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

  5.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招生处官网查询(网址:),或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

  6.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四川美术学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