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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体育政策法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体政字〔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2020年全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要点》已经体育总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全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要点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0年1月2日

  附件:

  2020年全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要点

  一、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体育政策法规规划部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编撰出版《习近平关于体育工作论述摘编》并开展相关专题研究,认真组织学习和运用,指导体育实践。

  (三)全面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制度的显著优势,深入研究中国体育思想发展历程,开展中国特色体育理论研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管理体制、机制及相关制度。

  二、 认真编制体育规划

  (四)研究拟定《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落实及督导工作。

  (五)做好国家“十三五”规划体育领域重点任务和《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评估工作。

  (六)编制《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导开展体育改革、体育法治、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人才、体育对外交往、体育科教、体育文化与体育宣传、冰雪及“三大球”运动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

  (七)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全面评估五年来体育部门法治建设情况。

  三、 全面推进体育改革

  (八)按照中央部署,统筹做好体育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

  (九)研究拟定体育总局深化改革2020年度工作要点,开展督查改革要点和议定事项落实工作,提交年度改革进展情况和评估报告,协调推进全国性体育协会脱钩改革相关工作。

  (十)做好体育总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调查研究的安排落实和专题会议的组织协调。

  四、 加强体育法治建设

  (十一)配合全国人大社建委加快推进《体育法》的修订,力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十二)做好《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力争列入2021年国务院立法计划;或研究起草部门规章《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十三)推动《航空体育竞赛活动许可管理条例》《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

  (十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修订《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3号)。

  (十五)印发《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六)加强与中央编办、司法、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完善体育执法相关工作机制。

  (十七)召开2020年度体育总局系统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服务工作推进会,指导做好全国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服务相关工作。督促体育总局系统各项目中心或项目协会尽快研究制定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参赛指引等相关规范。

  (十八)组织开展体育总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要求,不断优化服务。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 “证照分离”、证明事项清理等“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九)统筹加强体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对不符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精神和要求、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和体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的,及时进行清理。统筹推进各地体育主管部门以及体育总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体育政策法规文件库建设,及时更新、维护全国体育政策法规文件库,用以指导、规范全国体育事业改革发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