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2-31 01:48 的文章

昆明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购买专业招商咨询

昆明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购买专业招商咨询服务的计划

市财政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借助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力量,引进高质量产业转移、智能制造、大健康等重点产业类项目,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市驻深圳办事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精准招商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呈报审批:

一、 项目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精准招商引资咨询服务”。

二、 购买主体:昆明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三、 主要内容

在深圳委托招商顾问机构,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企业及项目进行精准对接。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8万元。

(二)资金来源:泛珠三角招商分局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驻深圳办事处年度预算资金补足。

五、 承接标准

(一)全年召开不少于2场专题沙龙对接会,每场企业不少于8家经过受托单位严格筛选的、主营业务与昆明市匹配的、对昆明市有了解意向、对接意向的企业;

(二)昆明市在珠三角举办的各类推介会,协助邀约客商,每场次不少于30家企业;

(三)全年不少于12期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提升昆明各类招商重点领域的项目知名度,将昆明市的环境优势、政策优势推广到目标产业方向的企业。

(四)免费为昆明市各区(市)县、园区提供小型的项目路演场地。

六、 目标要求

按承接标准完成市驻深办(泛珠三角招商分局)提出的招商需求,提供及时有效招商咨询服务。

七、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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