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2-30 15:21 的文章

贵州:高压震慑与政策感召相结合,今年已有2

“我想明白了,逃避终究不是办法,与其整日担惊受怕,还不如主动投案……”2019年2月21日,贵州省清镇市粮食局原会计陈某某几经犹豫,最终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这一天,也是他携款潜逃的第27个年头。

在贵州,陈某某的主动投案并非个例。今年以来,贵州省共有4291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227人主动投案。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让心存幻想者认清形势

“即便今年侥幸过关,也难逃日后相安无事,只有相信组织、紧紧依靠组织才是唯一出路。”今年5月,黔东南州黎平县财政局局长黄某到州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交代了自己收受贿赂的问题。

黄某主动投案,源自于其身边“关键少数”被查处。今年3月,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相继查处了黎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石文远,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吴益政等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到“身边人”被查处,黄某内心感到焦虑不安,一笔笔收受的“赃款”让他极度恐慌,在经过两个月的思想斗争后,黄某最终决定投案。

“有的违纪违法者自以为行为隐蔽、手段高明,因此心存幻想,企图‘瞒天过海’。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就是要让心存幻想者认清形势。”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今年以来,贵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虎”必打、有“蝇”必拍,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中央巡视整改等重点工作,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对存在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查处了贵州省地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尚彦,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贵阳市开阳县委原书记张海波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惩”“治”同向同行 让侥幸观望者主动投案交代

“我是来投案的。我一时糊涂犯了错误,希望组织拉我一把,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年4月,遵义市湄潭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安某和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医师汪某某主动来到县纪委监委交代问题,并上交了违纪所得。而促使他们前来投案交代的,则是该县召开的一次警示教育大会。

今年年初,湄潭县医疗系统组织召开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科科长陈遥刚违纪违法案“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陈遥刚收受医疗“回扣”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讲党纪、讲法律、讲政策、讲形势,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敦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会后,安某、汪某某等41名医务人员痛定思痛,最终决定主动坦白。

“‘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目的就是要把警示教育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推动实现惩治结合、标本兼治。”贵州省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通过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同步深挖剖析违纪违法问题思想根源,案件查办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回到“事故现场”找原因,让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和触动,使心存侥幸者回到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正道上来。

围绕“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让违纪违法者感受到纪法笼子越扎越密。同时,通过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约谈提醒等方式,不断宣传有关形势政策、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政策感召让“有意投案”者放下思想包袱,抓住组织最后挽救的机会,促使涉案人员主动投案,真诚悔过改过。

据了解,2018年以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针对8784起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3701场次,发放忏悔录(悔过书)或播放忏悔视频9487份。

坚持宽严相济教育感化 让“问题干部”感受组织温暖

“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关心,我将珍惜机会,更加努力的投入到工作中。”铜仁市碧江区坝黄镇经发办原工作人员杨某感激地说。

今年9月,杨某主动投案交代了自己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收取他人好处费3.3万元的违纪问题,鉴于杨某能主动交代问题,积极上交违纪款,具有减轻情节,经碧江区纪委监委认真研判,杨某得到从宽处理,受到记过处分。

“惩治不是最终目的,要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以教育感化唤醒违纪违法者的初心和敬畏。”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治病救人、惩前毖后”工作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宽严相济作出处理,对主动投案且违纪违法情节较轻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分。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9321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置36870人,占比达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