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12-29 01:03 的文章

对2万亿减税降费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

  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有委员认为应该进一步坚持减税降费改革大的方向;有委员提出不能说“减税降费永远在路上”;还有的与会人员建议,对一年来2万亿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

  委员朱明春就提出,应该进一步坚持减税降费改革大的方向,进一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已经连续进行了几年减税降费,社会上有一些议论说减税降费是不是减到头了,我不这么看。我们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用一般公共预算来衡量就是20%、21%,最近几年也没有提高,有的时候还有所降低。但是如果看综合性的财政收入,远远不止这个数,有30%以上到35%左右。财政收入占整个GDP的比重反映了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收、支两端配置了多少资源。这两年减税降费的改革,实际上是真正落实了这样一种要求,在大的方向上让市场主体、让企业和居民这两个主体在国民收入中占的份额适当提高,也让市场更好地起决定性作用,改革的方向是应该坚持的”。

  委员陈斯喜也表示,企业负担仍然较重,“经营困难,利润微薄,扩大再生产的欲望比较低,能力也比较弱。这种情况如果持续较长时间,势必会影响经济发展后劲,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今后一段时间减税降费不仅还要继续保持,而且还应当尽可能加大力度,给企业喘息机会,让企业有一段时间休养生息”。

  委员欧阳昌琼则认为,“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不可持续的,明年减税降费规模不可能比今年更大,更不能说‘减税降费永远在路上’。根本的出路还是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改革完善我国税收结构,健全税收征管体制和法治保障”。

  委员乌日图也表示,减税降费是一项政策,政策的显著特点就是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和阶段性,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实际反映在产品成本和市场竞争能力上,所以负担的轻与重是相对概念,完善的市场经济机制,最重要的是公平、公正。“今年我到浙江搞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中,听到一些企业家的发言,很受感触。他们说,‘优惠政策短期内使一些企业得到好处,但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因此,我建议有关部门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对现行各项减负政策梳理一下,合理的政策就要从针对部分企业调整为辐射全部企业,从行政规章上升为法律,确需实行的政策措施,既要考虑到短期的救急,更要符合长期的制度建设”。

  委员廖晓军说,“我们以前常讲,预算支出安排要量力而行;现在看,减税降费的政策安排也要量力而行、适可而止。不是说减的越多越好,要有一个适当的度,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很好的予以把握”。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曹宝华说,“为了让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精准落地,不能简单看减免总额,关键要看是否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国家的初心是否实现,减免总额是否合理客观,如是否扣除了停产减产的因素,以便使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精准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建议,将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纳入督查总体工作中,建立区域企业的数据库,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开展调研评估。“中央正在对脱贫攻坚进行回头看,也可以对2万亿的减税降费政策一年来的实施情况,开展一个回头看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