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19-09-05 21:03 的文章

赞!济南市2019年职称评审又有好政策!

9月3至4日,全市2019年职称评审部署会召开,对今年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做出有新调整,重点在畅通优秀人才成长通道、优化申报渠道、下放评审权、职称全程网办等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将从中受益。

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一步到位”

聚焦营商环境,推进职称工作便民服务改革,进一步理顺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让高层次人才在济创新创业享受“高规格”人才待遇。

开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一步到位申报高级职称。持有我省颁发的“山东惠才卡”的人才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的博士后,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持有我市颁发的“泉城人才服务金卡”的A、B、C、D类人才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或招聘引进的紧缺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拓宽非公领域工程技术人才成长通道,畅通企业人才“绿色通道”。非公企业人才满足以下条件可直接申报副高级工程师: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研究生毕业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同时,国有及非公企业人才满足一定条件也可直接申报中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我市职称评审“直升晋级”措施,为我市各类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晋升空间和机会。

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直评直聘”

聚焦乡村振兴,推进基层职称评聘政策改革,引导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

作为全省试点城市之一,济南市积极探索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直评直聘”政策,鼓励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土专家”和“田秀才”脱颖而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人员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建立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基层职称制度,设置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更加符合基层教师工作实际。

评审权限再下放增加评审自主权

根据省人社厅调整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要求,我市今年负责评审中小学教师(含基层)、卫生技术(含基层)、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等5个系列的高级职称,其中,农业技术是今年新增加的高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往年的会计专业高级职称我市不再评审,改为由省级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

中级职称评审由济南市组建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全市各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工艺美术和自然科学委托省评委会评审。各区县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辖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章丘区、济南高新区组建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辖区各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初级职称评委会由各县区和各市直部门(单位)组建,负责所辖地区或部门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全部使用评审系统

目前,依托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网络服务平台,我市已经实现了职称电子证书业务和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业务“零跑腿”,在今年职称评审中,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必须全部使用评审系统。

各级职称评委会将合理确定职称申报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内容,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可不再要求申报人另行提供。有条件的职称评委会可探索实现“无纸化”职称评审。

职称申报主要有6个渠道。事业单位(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呈报。国有经济等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呈报。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企业住所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呈报。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单位住所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呈报。城市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推荐申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呈报。国家、省驻济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