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11-22 18:37 的文章

蚌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2 市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及职责

2.3 专家组

3 灾害预警响应

4 信息发布

4.1 信息报告

4.2 信息发布

5 市级应急响应

5.1 Ⅰ级响应

5.2 Ⅱ级响应

5.3 Ⅲ级响应

5.4 启动条件调整

5.5 响应终止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2 冬春救助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7.4 装备和设施保障

7.5 人力资源保障

7.6 社会动员保障

7.7 科技保障

7.8 宣传和培训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8.2 预案演练

8.3 预案管理

8.4 预案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蚌埠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协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4)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市级应急救助工作。

当周边城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市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1.1 组成

市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救灾委)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