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8-02 13:15 的文章

人才,人员,等方面,政策,实施意见

  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实施意见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开展创业培训提升等方面提供支持。

  按照实施意见,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项目纳入创业资助项目评审,每年评审不少于30个优秀返乡入乡创业项目,给予3至10万元的资金扶持。

  同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现有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财政贴息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当调降融资担保费率,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此外,返乡入乡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12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助。

  我市还将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等回乡创业创新,按规定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配套公共服务。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按规定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以及各类重点人才选拔培养奖励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以技术投资、入股等方式转让、转化科研成果,帮助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发展。实施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持续开展“十百千万”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积极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创新。支持承担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招募工作的县(市、区),将县(市、区)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纳入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范围,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鼓励各县(市、区)人才驿站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吸引青年人才返乡创业,为返乡青年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渠道对接、融资贷款等方面的帮扶。

  实施意见还将优化返乡入乡创业服务保障,提升返乡入乡创业服务能力,加强返乡入乡创业载体服务建设,加强托底服务返乡入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