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7-26 13:48 的文章

强化政策引导 助力提质增效

原标题:强化政策引导 助力提质增效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管理创新、实行优质企业奖励、给予融资贴息支持、加大税收支持力度……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政策措施》,以真招实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这些政策如何落地?申报奖补的企业要符合哪些条件?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何?对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有关负责人给出了相关解读。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政策内容:发挥好市级现有1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根据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规模和情况做到应付尽付。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参展参赛中的引导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快速成长。

  操作流程:每年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在市本级注册纳税的企业,市财政将资金拨至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拨付至企业;对在各县(市、区)注册纳税的企业,市财政将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工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拨付资金。

  加强平台基地建设

  政策内容: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由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同时获得两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按最高档次标准给予奖励。

  申请条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须是在赣州市注册运营2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拥有服务场所面积大于200平方米,年服务中小微企业超过50户,服务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机构;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须满足在赣州市注册成立时间1年以上,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创新链完整,入驻企业20户以上,从业人员300人以上,能够集聚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等条件。

  操作流程:平台、基地运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至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合规性进行审查和考察评估。

  鼓励企业管理创新

  政策内容:支持中小企业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对通过购买管理咨询服务,实现企业效益明显提升且纳税总额同比增长30%以上的企业,由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咨询服务费给予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条件:管理咨询示范企业须实施管理咨询驻厂半年以上,并实现效益增长,且纳税总额同比增长30%以上。

  操作流程:由市工信局商市财政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指标、奖补标准;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审核确定;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好后续跟踪,并确保发放资金及时到位。

  实行优质企业奖励

  政策内容: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由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由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同时获得不同层级认定的单位,按最高档次标准给予奖励,获得认定奖励后又提升认定等级的,实行补差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根据赣州市科技协同创新奖补办法及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县(市、区)增加配套,对优质中小企业进行资金奖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