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7-04 20:34 的文章

盐田区2021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政策(条件+材料

  (适用对象:有孩子需在2021年秋季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家长)

  近年来,受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刺激,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日益趋紧,盐田区教育部门将尽最大努力解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为了您孩子的切身利益,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做好预判和应对工作。

  申请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需提前做好入学资料的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一招生对象

  2021秋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一招生对象

  2021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迁入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

  3.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1)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产权份额应在50%以上(不含50%)。产权证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

  (2)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3)非购房户申请其他类型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提交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1年4月1日前。《内地居民采集表》或《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不纳入积分。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

  

盐田区2021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政策(条件+材料

  4.计生信息核验: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市外就读六年级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21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需提供深圳身份证,无需提供居住证。

  4.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1)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产权份额应在50%以上(不含50%)。产权证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

  (2)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第一志愿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