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7-02 18:17 的文章

2020年商洛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近日,商洛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0〕11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商洛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出安排,现就《通知》中广大学生家长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解读(后附各县(区)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1.《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备受社会关注。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2020年4月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上述两个文件均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做了进一步明确,有很多新精神、新变化、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国、省文件要求,结合商洛实际,着眼解决当前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本《通知》。

2.商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2020年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同时严格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新要求。

“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是指各县(区)是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县科教体局、商洛高新区社区管理局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划分学区、制定方案、政策宣传、招生时间安排、信息公开、学籍管理等工作。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商州区统一管理。

“免试”原则是指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或“掐尖招生”。

“就近”原则是指各县(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原则,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同步”原则是指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即实行阳光招生。

3.今年商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2020年商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4点:一是同步报名,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二是平台管理,一律通过建立的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进行预约登记、报名、录取;三是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按审批权限审批并在审批地招生,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四是录取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及时公开录取结果,确保随机录取公开透明;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4.商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涉及哪些学校?

答: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保留的全市公民办小学、初中,以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初中部和完全中学的初中部。

5.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小学招生对象: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商洛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商洛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6.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商洛严格落实中央文件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网上预约登记、报名、招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各县区统一安排辖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在同一时段内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7.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如何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