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7-02 07:25 的文章
武清区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政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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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 (三)救助流程 1.救助申请。申请救助的家庭应在医疗费用发生的当年或次年底前向户籍地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有困难的,也可委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亲属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 注:同一家庭一个自然年度费用只能申请1次救助;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人员未申报的垫付医疗费(含意外伤害附加保险)需按规定报销后方可申请。 2.情况核查。镇街、区民政局、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按职责对申请人的家庭财产收入状况进行核对;镇街通过医保系统核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医疗补助报销情况和累计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情况。 3.核算公示。镇街对符合条件人员核算救助待遇,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审核公示表”。 4.汇总复核。汇总复核。区医保局对镇街报送人员进行区级汇总并复核后,及时向区财政局申请款项,并根据汇总复核情况,将资金划拨镇街。 5. 待遇发放。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资金由街道(乡镇)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银行等金融机构账户。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的资金,按原渠道退回。 (如遇国家或是医保局政策调整,即按新政策执行) 区医保局咨询电话:22196125
武清区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政策(三)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