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7-02 01:30 的文章

有效政策缺失 “可再生能源+储能”恐酿成储能产业发展的倒退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可再生能源发展无疑是支撑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实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从无序发展、到有序建设再到前瞻性迈进,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开发和利用为储能技术的应用提供了机会。

文 | CNESA高级政策研究经理王思

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创造了储能应用的春秋冬夏,只是这个冬天不仅有点冷、还可能有点长。如果现阶段有人需要利用储能为可再生能源的无序发展买单的话,未来可再生能源和储能必将孪生发展,争相互助请客。

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开发和利用必将以储能为前置条件,而这也将是我国乃至全球储能技术应用主流形态,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实现必将持续引发储能需求,而储能的价值将通过平滑和稳定电力系统运行而体现。

缺少市场机制,储能难以承担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的重任

从早期国网张北风光储输项目、国电和风北镇风储项目、卧牛石风储项目的示范,到华能青海格尔木光伏电站直流侧储能项目商业化探索,再到甘肃独立储能电站、青海共享型储能电站的创新应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结合离不开对经济性的深入探索,而“谁为可再生能源新增储能付费”是破局的关键。

在电力市场成本价格传导机制欠缺的情况下,现有任何机制都处于过渡阶段,成为食之无味却弃之可惜的鸡肋,尴尬与愿景只能并存且长期存在。更为尴尬的是,储能解决的是可再生能源无法规模化利用的问题,很多人只想默默地问一句:“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建呢?”背后的原因只是天知地知,我知你却不知。

矛盾的关键点在于可再生能源到底是弃还是不弃。“弃了可惜”且不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电力系统高效运行的方向,“不弃”支撑不了储能与可再生能源的配套应用,保持一定弃用率甚至成为未来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储能配套应用的合理选择。

2017年,青海省要求风电场强制配套10%储能,当某些供应主体还在窃喜之时,大家都陷入了“凭什么”的沉思,可再生能源场站自当争相变“友好”,但在当时储能发展的新阶段,由可再生能源场站负担储能投资成本却略显急促。且在目标并不明确的情况下,储能配套应用也并不是唯一解。

但强制向非强制转向,并未抑制可再生能源场站对配套储能系统的探索,青海也依旧是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储能协同应用的重要地区。政策的根结在于未解决新增储能投资的价值获取问题,相关政策条款和市场机制未有匹配,但政策的导向和最终目标并未出现偏差,该政策也提升了储能从业者对该领域储能系统应用的认知。

进入2019年以来,类似以上“10%”的政策还在陆续出台或隐秘研究,一段时间却再鲜有人站出来批判政策制定者“凭什么这么干”,一方面这些政策也并非完全强制可再生能源场站配置储能,有意者从之的引导性作法反而激发了储能投资商和可再生能源场站的热忱;另一方面这些政策中隐约包含着一些针对项目的政策支持,包括保证性发电增加、辅助服务调峰补偿和电网的保障性调用。

一时间,在电网侧和用户侧新增储能投资和项目应用减退的情况下,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并网侧成为拉动我国储能新增应用的主力。但冲动终归回归理性,储能与集中式可再生能源配套还存在某些疑虑:

现阶段解决的弃电问题长期不一定存在,增上储能的收益无法得到长远保障;

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调度保障难以落实,短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辅助服务补偿缺少长效机制,“口头保障”难以落实,政策保障同样存在不确定性;

储能与可再生能源的结合实则还是在赚取国家补贴,投资收益期内政策调整和资金回收延迟影响项目运行。

一方面储能投资主体想拿到更为明确的政策支持要点,甚至有推动政策制定者做出明确承诺的不合理需求;另一方面,政策制定者想要出台快速落地的实施政策,却又为难于各方博弈,现在的情况是管生真的很难管养,养的问题还要未来在电力市场中去解决。

应该一致认同的是,没有一个市场机制需要单独为储能而倾斜,政策和市场规则解决的是储能的身份问题,解决的是新技术参与应用的操作难点,只有在公平开放的市场机制下反映出了对储能的特定需求,储能的应用价值才能真实显现。反过来讲,无论是过渡性政策还是长远政策,至少要解决项目应用的痛点问题,怕在不疼不痒,困在难以落地。

目前,储能主要解决的是近期内的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最终还要遵循“谁受益、谁付费”的基本原则,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和利用买单的主体绝不仅仅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商自身,作为“绿色发展”的受益方,全社会有责任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付费。而支付储能费用的主体既来自于用电用户,也来自于享受储能提供平滑稳定输出服务的可再生能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