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6-24 18:40 的文章

2020年西安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问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市教发〔2020〕90号)相关要求,按照“尊重历史、防控风险、确保稳定”的原则,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西安高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2020年西安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问答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Q:学区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A: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保持相对稳定,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行政区移交高新区的公办学校按照《移交协议》保持学区划分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Q:学区划分方案公布了吗?

A:6月18日高新区教育局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公布《西安高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和《西安高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方案》;高新区各义务段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在对应小区、村组、社区内公布学区划分,宣传招生政策。

Q:公办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A:小学招生对象包括: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高新区托管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包括: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局审核批准。

Q:信息审核是什么?流程是怎么样?

A: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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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学生及其家长登录高新区电子政务网()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

2

学区内生源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学区内生源在对应学区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3

非学区内生源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集体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等其他入学群体,在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设置的资审点审核(见附件4),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在资审点审核过的资料(复印件)必须留存,以备查验。

Q:招生入学有什么原则呢?

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优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提前摸底是指对学位供给情况、入学需求情况、“户房一致”及政策规定准入类、各类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摸底;公布学位是指公布辖区内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公开规则是指公开报名学校范围、学校录取规则、区县统筹规则;参考意愿是指报名时征求家长意愿,安排入学考虑家长意愿;相对就近是指遵循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统筹兜底是指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辍学。

Q:招生入学的具体安排是什么?

1

6月19日—6月22日,各公办学校对学区生源进行摸底,摸清学区内生源入学底数。

2

6月23日,各公办学校在校外醒目位置公布本校学位供给具体情况及学校招生入学具体规则。

3

6月23日—7月3日,非学区内生源在居住的镇街对应资格审核点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同时,家长可结合就近原则,参考资审点提供的可以选择的学校,填写1—2所意向学校,作为统筹安排入学的参考。

4

按照优先解决顺序,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所有生源的统筹兜底。

第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