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来了 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邹城报道
近日,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对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介绍。
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全面做好邹城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支持,现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作以介绍,帮助您详细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办理报名手续,携手规范招生秩序,共同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和谐、健康发展。
招生政策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年龄规定。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新迁入户口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3.房产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下同),以实际居住为准。
4.招生范围。以《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为准,可登陆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询。
多年来,我市通过划定城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按招生范围落实就近入学政策。近年来,由于城区面积不断扩大,部分区域适龄儿童激增,造成个别学校学位紧张、招生压力非常大。在今年招生中,部分城区学校因教育资源不足或无空余学位的,将根据学位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实行排位入学(排位基本顺序:有户有房且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外来务工外来经商、小产权房等)。
招生报名程序
1.城区初中学校招生。符合城区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包括在城区小学就读和未在城区小学就读但符合城区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六年级学生,下同)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2020年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10263/)点击“中学报名端”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随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报名初中学校材料审核、现场确认,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情况进行复核。
2.城区小学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2020年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10263/)点击“小学报名端”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随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报名小学学校材料审核、现场确认,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情况进行复核。
建议家长理性对待,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不必焦虑,错峰登录招生平台进行信息填报,以避免拥挤。如果家长不会使用电脑或手机,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
需提供材料
根据各自实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房户一致),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4.军转干部子女,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军转证明;(4)所在单位证明。(有房产的可按城区有房产报名)。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满一年以上);(2)居住证;(3)户口簿;(4)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有房产的可按城区有房产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