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6-19 08:01 的文章

2020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政策解

2020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政策解

2020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依据、目标

  1、起草背景

  实行租购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对确定的试点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广州经竞争性评审,成功入围试点城市,获得三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为规范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多渠道筹集房源,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有必要制定本办法。

  2、编制依据

  《预算法》、《城乡规划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办法》(财综〔2019〕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办法》(穗府办〔2017〕29号)等。

  3、任务目标

  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钱尽其用,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示范带动效应,用三年时间,构建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租房房源,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建成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加大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力度,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四十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奖补工作的责任主体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市住建部门是实施奖补工作的主管部门。《办法》第四条明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资金奖补项目的受理和初审。同时规定了市财政部门负责及时下达、拨付住房租赁市场奖补资金,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资金监督。

  2、明确奖补的适用范围及标准

  关于《办法》的适用范围从两个角度做了规定,一是在总则的第二条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与经营租赁住房、推广与应用“阳光租房”平台的资金奖补,适用本办法。二是在第二章明确对9个类别进行奖补。对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按7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对将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经批准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按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对城中村租赁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提升的,按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对闲置住房经品质化提升作为租赁住房的,按3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对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和为重要公共服务群体提供租赁住房的情形,给予较大补贴倾斜。对录入房源、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奖励150元/次•年,企业平台对接“阳光租房”平台的,给予10-20万元/个奖励。

  3、规定奖补的申报程序及要求

  《办法》将奖补项目分为奖励类和补贴类,并分别规定了具体申请资料和审核程序。奖励类项目的受理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复核、公示、通知、支付7个流程环节。补贴类项目相较与奖励类项目,则多设置了一个遴选环节,具体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定期组织遴选小组对复核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遴选结果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公示。

  4、明确奖补项目的审查遴选机制

  为了保障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办法》第三章特别规定了重大奖补项目的遴选审查机制。新建、改造类项目是住房租赁市场的房源主要筹集渠道,占奖补资金的比例较高,对其进行遴选可以发挥奖补资金的示范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奖补资金拨付与使用